台海网7月26日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致中遭到周刊爆料疑似在高雄住家附近开自家车召妓,陈致中在今(26)日上午9点半在律师罗鼎城的陪同下,前往高雄地院,对壹传媒公司、总编辑、编辑以及撰文记者递状,提出回复名誉的民事告诉,并求偿新台币200万元。陈致中律师表示,今日的告诉以民事为主,至于刑事部份则因为需要负较多的举证责任,所以决定先提出民事诉讼。
根据《壹周刊》报导,陈致中7月3日凌晨被拍到开着自家凌志休旅车,载着绰号“妮可”的应召女郎。妮可咬定对方的确是陈致中,双方以5千元交易,到鼓山区裕诚路四季汽车旅馆开房间。
报导指出,妮可还夸奖陈致中很可爱,但因为他是名人,看起来很紧张,从头到尾都不愿意让她离开视线,入房和退房也由她负责。《壹周刊》并掌握四段陈致中召妓时致电中介人的电话录音,对方告知陈致中时间、地点,不过并没有拍到陈致中本人的画面。
今日上午陪同陈致中前往提告的律师罗鼎城表示,陈致中本次提告不是以特定被告为主要考虑,主要是在提出名誉回复,至于求偿新台币200万元,是因为之前壹传媒已经做过不实报导,结果陈致中提出告诉后胜诉,因此这一次提出200万元的金额,“下一次将再加倍”。
律师罗鼎城说,陈致中的通联纪录已经调出来了,“2日晚间最后的发话时间是9点20几分,7月3日第一通发话的时间是早上9点多,等于这段时间都没有发话。”
今日上午在面对媒体时,以律师罗鼎城发言为主的陈致中则仅表示,其它人在事后做延伸报导或加油添醋,像是“邱毅、刘益宏、林瑞图等人,也会追究刑事跟民事的法律责任。”
不过,对于记者追问是否要提出人文首玺监视器画面及门卡记录,陈致中上午则并未响应,仅表示已经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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