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家胡同51号
一个早就服软的被告,一桩必输的官司,居然打到现在,还没有完。这让被告洪晃感到很好玩。
文_王宏宇 北京报道
洪晃没有想到,一年多过去,她和外交部的房产官司,到现在还没打完。
49岁的名人洪晃目前的身份是中国互动媒体集团的CEO,《世界都市iLOOK》杂志主编兼出版人。有人称她是“中国奥普拉”,素以言论大胆著名,她的博客已累计拥有1.12亿次的点击率,微博(http://t.sina.com.cn)上也有着近百万的粉丝群。
“很多人都以为是我告外交部,其实是他们告我。”坐在位于北京三里屯商圈黄金地带的“薄荷糯米葱”专卖店里,洪晃有点无奈。坊间传闻,这家洪晃出资的中国原创设计服装概念店,本来打算注册的名字是“倍牛叉”(北京话,意为“特别厉害”),但工商不允许,最后变成了现在的名字。
其实事情并不复杂。2009年,拥有北京史家胡同51号院产权的外交部,起诉目前租住在该院的洪晃,要求后者搬出。洪晃同意搬出,但要求外交部支付该院30年的维修费。2009年12月,双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针对洪晃的索赔,法院给予两个月的举证期,后因外交部“急着要房子”,缩短为一个半月。再此后,此案在媒体上就再无音信。
“我们也没有什么证据,只知道法院是政府的,原告是政府的,这个结果也基本知道。我只是好奇这个过程,看他们如何把这个事情说圆。其实你就跟我说‘你滚蛋’不就完了吗?非要特别正经地跟我说去法院,就像是要告诉我,‘我不仅要把你踢出去,而且我要非常正经地,拿着法律的规定把你踢出去’。那我就看看你是怎么个踢法吧。”洪晃说。
这一踢,就又踢了近9个月。至少到目前为止,51号院的大门钥匙,仍然拿在“倍牛叉”的洪晃手里。
红门往事
从北京地铁5号线灯市口站出来走几步,就到了史家胡同。从这个胡同往西走一公里,是故宫;往南走一公里,就是长安街。
鼎盛时期,这里曾有80多个四合院,居住过很多高官和名流,如华国锋、徐向前、荣毅仁等。当年胡同两边成片的四合院,现在早已不复存在。胡同西口,马路南边的院子已经拆了正在盖大楼,很远就能听到叮叮咣咣的施工声,一栋蒙着绿色防尘网的大厦已经盖了十几层,往上还不知道要盖多高。
马路北边,从西往东数,59号是曾经的史可法祠堂旧址,现在的史家胡同小学;53号是清朝大太监李莲英外宅,现在是一家宾馆;外墙很高的55号,住的是荣毅仁的儿子、登过首富宝座的荣智健;大红门紧闭的51号,就是洪晃的家。
和别家不同的是,51号大门旁边的灰墙上,用水泥刷了一块牌子,写着“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立牌日期是1984年。但门口的春联又显示着这里住着人,照老规矩,这些要到明年春节贴新春联的时候才能撕。这是副从内容到形式都很敷衍的春联,不是手写而是印刷的,上联是“四季平安人和顺”,下联是“五福临门家业兴”,横批“新春大吉”。纸是那种亮闪闪的大红镶黄边纸,字体一看就知道是电脑上的行楷。
看得出,这里很久没人出入了。门洞子里,斜倚着旁边小饭馆的折叠桌,还有两辆自行车和一辆电动车,过了一会儿,又停进来一辆摩托车。一个戴红袖标的老大妈,和一个看报纸的老大爷,坐在门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说起51号的主人,老大妈拖长着尾音叹着,“老太太前两年没啦,小的现在也不怎么来了。”
“小的”指的是洪晃,“老太太”指的是曾做过毛泽东英语教师的京城名媛章含之,洪晃的母亲。洪晃的继父、已故前外交部长乔冠华也曾住在这里。如果再往前数,这里住的是洪晃的外公,曾在1920年资助毛泽东2万大洋的名流章士钊。
从章士钊1959年搬进这座两进的四合院里算起,今年恰好是第51年。“外交部的人来过,还有些人冒充媒体,老想进来看。现在平时谁来也不让进。”看门的老张把记者让进院内后,就拿起把剪刀,自顾自地剪起了花草。
51号院确实老了。院子里到处可见破损的漆面、碎裂的砖瓦,不过正房、厨房保养得还不错,典雅的美式装修,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主人在这上面花费了不少心思和金钱。“西屋原来还有一堵山墙,摇的,特危险。老太太打电话,来过一帮子人,看了以后就走了,说是要请示还是什么,后来也没了消息。”洪晃说,“我妈是那种生起气来会发抖的人。她每次给他们打过电话全身就发抖,说,‘全都是势利眼!’”
“2006年,我领养了平平,准备让她住在西屋,后来我想起来这山墙的事,这孩子搁里面,墙要倒了孩子怎么办?然后就找了工人来,刚拨拉了两下墙皮,那墙哐叽一下就倒了。”她还在微博上说过,自从乔冠华退休后,51号院就没有给过暖气。洪晃觉得外交部作为房东,在职责上有缺位。
洪晃想要一个说法。“当了这么多年的房东,从来不维修。这是国家财产,你怎么能这样对待国家财产?这还是文物,你怎么能这样对待文物?要不是我们家在这维修的话,这房子说不定就塌了。”
如果章含之还在世,不一定会同意上面的说法。她在2003年出版的回忆录《跨过厚厚的大红门》里,曾谈到过那段毛泽东“还债”给章士钊的往事:“1963年起,毛主席以‘还债’为由,每年春节送父亲两千元”,“51号的四合院,当初送给父亲时,毛主席、周总理也是这个意思”。
章含之还在回忆录里写道:“母亲选定51号院之后,周总理又郑重其事地对父亲说他请示了毛主席,这房子是送给父亲的,感谢他对共产党的帮助和合作。父亲去世后,在北京的追悼会上,周总理又对我的香港回来的继母和美国回来的妹妹说,51号院永远是父亲和他亲属的家。”
写完回忆录的5年后,2008年1月,章含之永远离开了这座写满她悲欢人生的四合院。
洪晃相信章含之在回忆录中写的是实情。“我记得我小时候,我姥姥最大的爱好就是拿着个小板凳,每个月坐在门口说,毛主席该来还钱了。这个房子是他还钱的一部分,是他的本金,他每月还从自己的工资里抽一部分出来,还利。”洪晃说,“我外公之所以能生存那么多朝代,用上海人的话说,就是特别识相。毛主席说送你一套房子,你不能说‘那房契呢?您是不是把这都付全了?’”
专业要房团
章含之去世的那个春节,还没出正月十五,外交部的人就来了。洪晃说,当时她去海南过年刚回来,还在收拾东西,他们就直接来家里了,“吓了我一跳”。
这次来了三个人,一个姓沈的处长,一个“谁说什么都在那狂记”的戴眼镜的小伙子,还有一个“长得像打手”。他们很专业,公事公办,也不喝水,十分钟就把事情讲完了。洪晃当时就表了态:你们拿房产证出来,赔偿维修费,我就搬。
接下来就收到了一封来自外交部的函件。信上说:洪晃女士,经过几次沟通,我们限你在某月某日之前搬出去,我们要收这个房子,至于你所提到的补偿,将在你搬出去之后予以考虑。
洪晃也回了一封信,说同意搬出去,但补偿的问题必须在搬出去之前先谈好。“一旦搬出去了我还谈什么?后来他们又发了一个函,还是一样的东西,我就没管它。等第三封函的时候,他们说已经雇律师了。”洪晃说。
北京奥运会后,对方的律师打来电话,说“你的态度和我们想象的不一样,我们以为你要大闹”。洪晃说,“我明显不想闹,我觉得没意思。”于是双方带着各自的律师又见了一次面,喝咖啡,说的东西还是一样。
接下来,房产证还没看到,洪晃就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她有点纳闷,不是还在协调吗,怎么突然就打官司了?“我不同意搬走,你打官司可以理解,可我同意搬走啊。我的律师说,人家觉得跟你协调就没戏,还不如赔偿,因为见面时他们一直问赔偿金是多少。我说加起来怎么说都不少于一千万吧,他们说那行,拿发票吧。我说我没发票,总不能因为这个去买假发票吧?”
再接下来就是预审,双方在法院见面。时间已经到了2009年冬天,登记护照身份证时,法官说,原来你拿的是美国护照。然后就问,补偿的话,你有没有任何房子花销的记录?洪晃说没有。于是又给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去举证。
后来实在没有证据,洪晃和律师商量,直接找评估公司评估一下算了。但法院却迟迟没有指定评估公司。又过了三个月洪晃才知道,原来是外交部还要追加被告人。
“预审的时候他们就发现我拿的是美国护照,我没有户口,起诉我是没有用的,所以要追加被告。”洪晃现在的丈夫杨小平的户口在51号,追加上;母亲章含之当年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中国城乡发展研究协会当主任,为了办公方便,协会的注册地址也在这里,也追加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拿到这个传票就说,太莫名其妙了。你想啊,这是外交部起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意思是,要不商量商量内部解决吧?后来听说外交部的态度好像是没门,研究中心还特逗,可能还真的帮我们修过房子,他们说有证据,有发票,那你外交部要还我们的钱。”洪晃说。
直到几天前,追加被告的程序终于走完,法院通过公证摇号,定下了评估公司,评估才算正式开始。没想到评估公司来到51号院,还是说“你把所有的装修的图纸和发票都给我”。
“这不是转了一圈又回来了吗?我就是因为没有发票,也没有图纸才评估的,再说这图纸肯定是在房东那,我就一租房子的,哪有这些?”洪晃说。
除此之外,唯一的进展就是她听说外交部手里拿的房产证是1992年的,“我不知道外交部是什么时候拿到这个房契的”。
据洪晃的律师、天元律师事务所的余明旭向记者介绍,目前外交部和城乡发展研究协会经沟通,已不再追加后者为本案的被告,而是作为与处理结果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列席,此前法庭指定的评估公司认为资料不全,已经退出,法庭正在另行选择评估公司。“外交部的态度是温和的,这对案件有帮助。”余明旭。
负责审理此案的东城区法院法官孙莉拒绝向记者透露外交部方面的联系人和律师,“案件正在审理中,不方便透露具体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