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
29日,住建部负责人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2011年住建部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并适时会同监察部对省、市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进行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将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12月30日《京华时报》)
自从“国十条”明确提出建立考核问责机制之后,“考核问责”被不少人当成了调控新武器。10月,住建、国土、监察三部门进一步联合发文,明确省级政府稳定房价不力将问责。然而,2010年即将过去,公众还是闻不到一点问责的“火药味”,而房价却不见稳定,照旧上涨。
从监管部门的表态来看,房价问责将在2011年见行动。然而,监管部门只是称“适时”,并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考核问责时间,让人对问责的期待由热变冷,人们不禁要问:房价问责究竟难在什么地方?监管部门不妨把所有难点说出来,依靠群众力量来排忧解难。
据我观察,房价问责一点都不难。首先是确定各地房价“红线”。确定房价“红线”是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省市进行问责的前提,但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到相关部门在做问责的具体工作。其次是制定具体问责办法。2009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这一文件对问责情形、方式、对象、程序等问题均作出了规定,这应该是制定房价问责制度的依据。但如今公众还没有看到房价问责制度的影子,这必然影响房价调控的成效。最后是根据问责制度“照方抓药”。让超过房价“红线”的各地负责人一个不少地被问责。
国土资源部今年6月曾宣布“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但这直到12月份才开始约谈,比原来的承诺晚了好几个月。由此,公众也会担心房价问责一再拖延,让问责的威慑力打了折扣。不久前,不少人在争论什么是楼市调控“核武器”,任志强称是取消按揭贷款,还有人称是房产税,现在看来,楼市问责才是真正的“核武器”,才能对高房价进行致命打击。眼下进行的土地问责由于效率不高、力度不够,准确地说还称不上“核武器”。
目前,楼市问责似乎呈现三种态势:一种是国土部正在进行的土地问责,另两种分别是适时进行的房价问责和保障房问责,即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实际上,这远远不够,还应对不及时出台调控配套细则的地方政府,对地价过高、完不成供地计划的地方政府,对滥发贷款的银行等进行问责。
唯有该问责的方面都进行问责,该被问责的官员一个不少,让楼市问责刮起“风暴”,才能让调控政策落实,才能避免让权力之手推动地价、房价双双狂飙。住建部已多次表示,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一定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这样的狠话说了不少,然而,问题一大堆,却不见问责。显然,遏制房价不在于说多少狠话,关键在于动真格、及时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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