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0, 2010

武汉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捐献者须自愿无偿

  中新网武汉7月20日电 (张芹 谷珊珊 刘黎)今后武汉人若想捐献人体器官,将有正规途径可循。20日,记者从武汉市红十字会获悉,该市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武汉作为全国十个器官捐献试点城市之一,终于进入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阶段,为等待器官移植患者打开了生命之门。

  根据相关法规,此前,武汉市内遗体捐献者捐献的器官可供临床移植的只有眼角膜,其余只能用于医学教学或科研。今年3月,国家卫生部和湖北省卫生厅审核通过武汉市内6家医院可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与此同时,《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修改方案正式实施,规定角膜、皮肤、骨骼等人体器官、组织都可以用于医学教学、科研或将其捐献用于临床移植。

  武汉市红十字会骆钢强介绍,目前武汉市共有5000人自愿登记捐献遗体,其中300人实现遗体捐献。然而这些远不能满足武汉市医学教学单位、科研单位及医疗机构对遗体、器官、组织的需求。据统计,仅设立在武汉中南民族大学的中国人脑库中心就有每年500具遗体的需求量,武汉市第三医院每年需要多达30万平方厘米的移植用皮肤,但2009年全年武汉市遗体捐献实现者仅有88例。

  专家认为,逐步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解决器官来源不足的途径之一。武汉市启动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自愿、无偿”为基本原则,有捐献意愿的市民可向武汉市红十字会设立的登记站提出书面申请,捐献的器官由武汉市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武汉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将对器官捐献和移植过程进行全程见证,以保证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的公开、公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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