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25, 2010

安徽巢湖政协原副主席柳友伦受贿获刑14年半

  新华网合肥8月25日电(记者熊润频)安徽省巢湖市原政协副主席柳友伦受贿案23日在该院一审宣判,柳友伦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的款物。

  柳友伦在1986年至2005年期间,先后担任巢湖市居巢区区长、区委书记,巢湖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长等职务,2005年担任巢湖市委督查组组长,直至2007年12月退休。2009年10月,柳友伦涉嫌受贿被刑拘。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柳友伦在担任原县级巢湖市长、市委书记及巢湖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接受单位及个人的请托,谋取非法利益。非法收受巢湖环立分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财物,人民币157.8万元、美元0.15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8万元的购物卡。

  据悉,宣判后,柳友伦对一审法院的定罪和量刑均表示不服,当庭要求上诉。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