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7, 2010

陕西渭南5部门被通报

  据新华社电陕西省渭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出通报,对迟报韩城小南沟矿“7·17”事故重大紧急信息的韩城市委、渭南市安监局、市煤监局、市煤炭局、市公安局5个相关部门提出通报批评。

  渭南市在通报中要求韩城市委要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向渭南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确保重大紧急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市委、市政府对重大紧急信息早知情、早处置。

  同时,渭南市要求对影响社会稳定和全局工作的重大事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应亲自过问,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凡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疫情,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苗头等情况,必须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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