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本报《药便宜不保证看病便宜》一文,报道了郎溪县财政局和卫生局共同下文,要求乡镇卫生院每年必须完成数十万到几百万不等的“医疗服务收入任务”硬指标,本报这一报道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昨天记者获悉,在郎溪县政府责令下,相关部门以一纸文件收回了由两单位前期给各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医疗服务收入任务的通知”。
据介绍,本报报道刊发后,郎溪县迅速组织人员对各方意见进行了收集整理,并采取措施纠正了该县在医改过程中给乡镇卫生院下达“医疗服务收入任务”的不当之举。
同时,当地政府重新组织人员建立和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实施以乡镇卫生院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制,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能。
贺媛媛 本报记者 周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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