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侦探成了“二奶”克星
在调查过程中,他们经常使用窃听、偷录等非法手段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路琰
乔装打扮、神出鬼没,总能想方设法拿到旁人拿不到的资料,看到旁人看不到的事实——这些人,就是一直笼罩在神秘面纱下的私人侦探。2010年9月1日,“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的两名私人侦探,因接受委托进行婚外恋跟踪拍摄业务,查询他人的银行账户、房产等隐私信息,被带至海淀法院受审。这是我国司法机关首次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新罪名追究私人侦探的刑事责任。这则新闻,让不少人大感意外——私人侦探,难道一直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扎进人堆就找不着
在一位律师朋友的引荐下,赵晓(化名)终于答应和记者见上一面,前提是,他不愿谈的话题一概不谈,且记者不能追问。见面地点,就定在北京某商务大厦的咖啡厅。
第一次见面,记者心头一惊:胡子拉碴,头发蓬乱,穿着分不出颜色的破衬衫、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球鞋也脏兮兮的。眼前这个中年男人难道就是朋友口中老练的私人侦探?赵晓看出记者的疑惑,笑嘻嘻地解释:“我刚才在办案子,没来得及换衣服就赶过来了。你等我一下,就10分钟。”他又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幢写字楼:“我们公司就在那边。”他委婉地拒绝了记者一同前往的要求,迅速消失。不一会儿,一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从外面走了进来,坐到记者面前。这便是赵晓的另一副面孔。他刮去胡碴,换上T恤衫和干净裤子,背上斜挎包,戴上黑色框架眼镜,一扫之前的沧桑、疲倦。
记者的打量,让赵晓很不习惯——平日里,都是他观察别人。若不是前后形象差异太大,他倒真没什么特别之处,中等身材、相貌平凡,扎进人堆就找不着,可这正是成为私人侦探的基本要求。“太丑或太好看都不行,不能有特征,”他指了指记者,“你就不适合,太瘦了,别人容易记住,跟踪时不占便宜。”
在私人侦探这一行,赵晓算不上老资历。2004年,当过侦查兵的他经人引荐,进入一家调查公司上班。“很多调查公司不会公开招聘员工,更愿意由朋友介绍。这样,一方面能知根知底,一方面也防止被别人探查和卧底。”
赵晓告诉记者,私人侦探其实是个“舶来行业”。曾任某反贪局检察官的著名私人侦探郑刚也介绍说,19世纪初,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西方一些国家贫富分化日渐严重,涉及公民财产与人身安全的犯罪也与日俱增,警察却很难有足够精力迅速解决此类问题。为个人提供保卫及调查服务的民间专业人员——私人侦探,便是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的。
郑刚说,世界公认的首位私人侦探当属19世纪上半叶法国的弗兰西斯•尤根•维多克。他是一位化装大师:曾假扮成商人寻找盗贼团伙;还曾装扮成步履蹒跚的年老绅士,赢得罪犯妻子的同情和信任……1834年,维多克创办了世界上第一个私人侦探性质的咨询机构。他还是世界上最早研究反犯罪技术的人,其研究成果后来广为联邦调查局所使用,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法国小说家雨果等,都曾以他为原型创造了作品中的私人侦探形象。
中国私人侦探的发展则始于1992年。那年11月11日,上海《新民晚报》社会版刊发新闻《大侦探办起民间侦探所》,报道了上海滩大名鼎鼎的刑侦专家端木宏峪退休后开办全国首家私人侦探机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的事情。不过,事务所只办了不到一年便匆匆关门。如今,提起“中国第一私人侦探”,人们更多地想到的是孟广刚。1993年初,他辞去沈阳市某派出所所长的职务,成立了一家名为“克顿调查事务所”的侦探机构,并坚持至今。
赵晓说,最初,干私人侦探的多是端木、孟广刚这样的退休警察、退伍军人或律师,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被这一行的丰厚利润吸引,许多从未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也加入进来,从业人员才越来越杂。
婚外情调查收费从几千到上万
由于法律限制,我国其实一直没有真正的侦探公司。现在所谓的“侦探公司”,真实身份大致有两种:商务调查公司、信息咨询公司。至于具体业务,赵晓说:“寻人、调查婚外情、盯梢‘二奶’等技术含量不高的案子,占私人侦探行业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私人侦探被冠以“‘二奶’克星”的称号。
家住颐和园附近的陈松,是一家小型调查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只有三五个员工,办公地点就设在陈松家中。公司的一大半业务都是帮妻子调查丈夫的婚外情。每次接案子前,陈松都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文件,反复核对客户身份,确认对方并非另有所图。之后,他会跟客户确认收费标准:跟踪是每天500元,录音是每小时600至1000元,拍照要另加1000元。“我们这行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即便是同一项委托,收费差别也会很大,有按天算的,有按调查阶段性成果算的,也有人开出整体报价。调查难度相当的,针对不同对象,收费标准也可能不同。一宗婚姻调查的案子,根据调查难度的不同,收费从四五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几年前,一位在外企工作的女白领循着网络广告上标注的联系方式找到陈松,希望他帮自己调查丈夫是否真有外遇。一连跟踪了几天,除了用长焦镜头拍下委托人的丈夫与一名女子吃饭的镜头,陈松并未拿到更确凿的证据:“他和那个女人在公共场合没有任何暧昧动作,男女单独吃饭总不能算罪名吧。”
蹲守了几天后,陈松终于找到突破点:一天,还不到下班时间,委托人的丈夫便开车离开单位,接上一名女子后,驶进一个高档小区。小区保安查得很严,陈松进不去,便坐在车里分析起来:这么贵的小区,很可能是委托人的丈夫在这里购置了房产。按委托人的说法,丈夫有外遇的时间并不长,这么一大笔钱,作为妻子她很可能知道。他拨通委托人的电话,刚说出小区名字,对方便说,这是丈夫早些年购置的房产,近期一直空置着,自己也有钥匙。又跟了几天,陈松发现委托人的丈夫会定期带这名女子来小区相会,几小时后再一起离开。为了拿到更进一步的证据,他提出,让委托人带他进入室内,安装针孔摄像机。“这是她的家,安装行动必须得到她的同意和配合。”
一切准备就绪,委托人告诉丈夫自己要出差一周。“当天,她丈夫就带了那女人去过夜。”二人上楼后,陈松和委托人坐在楼下的车里,通过远程遥控设备打开了摄像机。当画面上即将出现一些实质性镜头时,陈松下车回避。一小时后,委托人告诉他,调查可以结束了。“估计录到她想要的内容了,在离婚分割家产时,这可以成为有利于她的证据。”
商业调查,酬劳高危险大
与家庭婚姻调查不同,打假、追债、商业调查等商务型案件的委托人,常是大大小小的企业,调查对象也不再是毫无防范意识的普通人。这类案子酬劳虽高,但难度和危险系数也较高,只有规模较大或资历较深的调查公司才有能力接。
郑刚告诉记者,“若是客户自己举报并提供线索,调查公司只需证实,是赚不到太多钱的。但调查公司一旦自行发现线索,便会得到企业方面的重奖”。
据记者了解,为拿到有效线索,私人侦探十分重视资源的共享,各种调查也往往借助关系着手。有电信资源的人,能轻而易举获得通话记录;熟悉酒店业的人,能将摄像头直接装进客房;在医院有关系的,连别人堕过几次胎都能查出来。
办理商业调查案件时,私人侦探往往会使用一些特殊手段,如假扮成相关业务人员去“钓鱼”。据郑刚说,调查公司的接线小姐都受过相关训练,无论什么人打来查询电话,她们都会给出滴水不漏的回答:“公司确实有这么一个人负责你们那边的业务,但他现在不在,有事请您拨打他的手机。”
“更难的是混进某个地方卧底。出发前,我们会清理全身,凡是会引起怀疑的名片、证件都要清理掉,针孔相机等拍摄设备则要保护好。有时,调查人员要混进工厂当工人,一边干活儿一边取证,还不能被人发现。”郑刚说。
赵晓就被人发现过。他的右臂侧面,从肘部到手掌的地方,原来有条长长的刀疤,缝过针。“那是2005年,我们公司接到委托,到一个镇子上调查假货来源。”因为以前当过侦查兵,赵晓接到这个任务,带着刚入行的小张到交易市场做先期巡查。进入市场后,赵晓先买了些货品,并借机和老板及送货人攀谈起来。为获取更多信息,他让小张四下看看市场的情况。小张接连问了好几家店,对方都说自己是在别处拿货。商贩们很快注意到这个不买东西却四处打听的小伙儿,围上前盘查起来。赵晓一看,赶忙上前解围,找了个借口拉上小张就往市场外走,并打电话向公司求助。可刚走出没多远,就被觉出异样的商贩们追上。商贩们亮出刀子,赵晓只得一边抵抗一边拉着小张逃命。“有个人拿着把刀劈过来,我闪到一旁,下意识举起右手一挡,刀从手臂上划过,血‘唰’地淌了下来……”最后,还是公司同事带着警方及时赶到,才阻止了事态的继续扩展,但造假商贩却已提前逃之夭夭。
争议始终存在
从1992年至今,私人侦探业在中国已有近20年的发展,但私人侦探们至今仍难以摆脱“黑户”的身份。1993年9月7日,公安部曾下发一则通知,禁止开展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因为这些机构的营业范围、权利义务等都没有法律依据。
可事情也并非毫无余地——公安部的通知当时也转发到工商部门,但工商部门并未就此做出明令禁止。近几年,随着中国司法举证制度的改革变化,民间取证越来越普遍。私人侦探这一特殊的行业便在一个灰色地带中,日渐发展壮大。
“关于我国私人侦探业的规模,目前并没有一个权威的统计数据。但据我了解,全国各种性质、大小的民间调查公司有2500到3000家,专业调查员20万人以上,加上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从业人员将近30万。”郑刚说。记者随后在网上用“私人侦探”4个字展开搜索,很快便出现了610余万条信息,排在前10页的,几乎全是私人侦探机构的广告。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数十家海外私人侦探所在中国开办业务。
但身份上的不合法,始终制约着私人侦探行业的发展,甚至影响到他们的自身安全。2003年12月13日,一位名叫黄立荣的私人侦探就在一次调查过程中被殴打致死。赵晓也给记者讲了个例子:一位名叫阿虎的同行去南方某造假村查造假案,进村不久就被村民发现,被当作小偷围着打,阿虎又无法解释自己的身份,腿都被打断了,还被扭送进当地公安局。为了不暴露其他仍在办案的同伴的身份,阿虎在公安局也没做解释,直到同伴联合当地工商部门端掉制假窝点,上司才到公安局领出了他。
办案过程中,如何既保护自己,又不踩法律的红线,对私人侦探是极大的考验。如前文中提到的陈松,在调查过程中就一直非常谨慎:拉着委托人一起进屋安装监视设备;在监视画面中即将出现实质性内容时及时抽身回避。他告诉记者:“我无权监控别人家和录像,但委托人监控自己家没问题。所以,摄像机录下的内容我不能看,她自己看就够了。”陈松回忆说,早些年,某调查所在一次调查时,和委托人一起破门闯入当事人情妇家中捉奸。证据是拿到了,但几位私人侦探却都被拘留,并被以私闯他人住宅、侵犯他人隐私等罪名起诉。
对私人侦探行业,法律界始终存在争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建议,应给私人侦探明确的法律身份。“现在打官司,通常是谁主张谁举证。老百姓自己举证很困难,因此,私人侦探以商业方式介入社会法治秩序,能成为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补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曲新久则认为,私人侦探虽已客观存在并持续发展,但不可能也没必要以专门立法的方式承认他们的合法性:“争议之所以一直存在,无非因为他们在调查中使用了窃听、偷录等非法手段。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规范和管理他们的行为。”
郑刚告诉记者,西方很多国家的大学里都开设有私人侦探课程,或有专门的学院。如美国久负盛名的尼克•海瑞斯侦探研究学院就成立于1907年,比美国联邦调查局还早一年,当今美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警察部门、情报机构的首脑都毕业于该学院。类似的基础培训,使西方侦探领域建立了严格的标准和法律规范。但中国却从未有相关的标准培训和行业规则。
何家弘认为:“只有让私人侦探变‘半地下经营’为‘地上公开经营’,才能有效引导其发展、规范其活动,他们才能以良性、有序的方式服务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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