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市出租车现状调查”系列报道
为整顿和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楚雄市政府采取了对出租车经营权将采取报废一辆政府收回一辆,不再由个人和个体经营,杜绝炒卖经营权的行为;同时成立了由公安、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门管理机构,强化出租车管理。也就意味着,经营出租车的都将是法人,自然人将不具备经营出租车的权利。
据楚雄市副市长许洋介绍,目前已修改完善了相关法规并成立了楚雄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委员会,全面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工作。
记者从楚雄市建设局了解到,楚雄市目前有5家出租汽车公司,2008至2009年陆续淘汰了83辆,现城市出租车共有400辆,远远不能满足24.7万楚雄市民的出行需求。
今年火把节期间,楚雄市政府将新投放100辆出租车,按照公车公营的规范化管理,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公司统一购车,楚雄市引入了市属国有企业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楚雄市城市出租车的“公车公营”,为保障出租车业人员稳定、杜绝出租车层层转租等规范管理,在模范经营方面做示范带头作用。
“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负责人杨志晶表示,新车进入市场后价格不变,但新出租车将与持有上岗合格证的驾驶员签订租赁合同,确定承租人后,定车定人,不能随意转让,如有特殊情况,换人必须经公司审核。”
“今后对出租车辆和驾驶员实行严格管理,驾驶员必须打计价器,如不按规定实施,乘客可以拒付车费,公司接到投诉在核实情况后,做出相应处理。”杨志晶举例,如一年被乘客投诉超过3次,将对其采取停车处罚等措施,有惩也有奖,对服务质量好的驾驶员也有相应的奖励措施。
记者获悉,从5月初开始进行报名以来,目前已有1068名驾驶员参与了重新上岗的学习培训,培训内容有法律法规、道路交通文明服务、公务礼仪等。
记者 王维娜(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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