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1, 2010

朝鲜劳动党代表会议

  在朝鲜劳动党现行党章(1980年10月“六大”修改通过)对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这样规定的:“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中央委员会提前3个月公布全国代表大会的日期和议程。”

  “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内容是:1.总结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工作;2.通过或修改、补充党的纲领和章程;3.决定有关党的路线、政策、战略战术的基本问题;4.选举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检查委员会。”

  关于党代表会议,朝鲜劳动党现行党章有如下规定:“中央委员会可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举行党代表会议。党代表会议的代表选举比率和选举程序由中央委员会规定。党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关党的路线、政策、战略战术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罢免没有履行义务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准候补委员。”

  可以看出,党代表会议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一样拥有两项最重要的权力,即决定党的路线、政策及战略战术,决定党的中央领导机关。从这个角度看,二者平行。

  但是,在会议组织技术方面,二者却有着很大区别。第一,全国代表大会是定期会议(虽然可提前或延后),而党代表会议之召开则完全依需要而定;第二,全国代表大会与会代表依党章规定产生,而党代表会议与会代表由中央委员会规定产生;第三,党代表会议被强调其职能是决定党“亟待解决”的重大政治问题及罢免和补选中央委员的组织人事权,有“紧急会议”的含义。 据《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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