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0, 2010

无锡试点无工作者办理养老保险 江苏将推广成功经验

  中广网无锡9月11日消息(记者杨守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苏无锡市将从10月份起,把没有工作的居民和下岗工人纳入到“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内,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无锡市参保人员缴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标准目前为每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六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列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重度残疾的参保人员,其个人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100元)由政府补贴。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另外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对应缴费档次,分别为:50元、70元、90元、110元、130元、150元。没有工作的居民或者下岗工人进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后,由于有政府的补贴,每年只需要缴纳50元钱即可。

  符合条件的无锡市居民可按月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征地补偿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具有无锡市市区户籍满6年的,全额发放;不满6年的,按50%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男60周岁的为139元,女55周岁的为170元。

  在探索“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江苏泰州市走在了全国前列,在2008年底就将那些处在失业期的职工和没工作的居民纳入“新农保”。2年来,该市已有3000多名城镇居民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

  据了解,待全国性的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江苏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把泰州、无锡的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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