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接电线 电死正在洗浴女孩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浴池老板获刑2年
本报讯(记者李奎通讯员亓静)洗浴中心开张仅一个月,老板邓鹏就因擅自连接电线,致使正在洗澡的女孩蒋某触电身亡。
记者上午获悉,邓鹏被海淀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了解,邓鹏多年前便来到北京,一直以收废品为生。攒了些钱后邓鹏想改行做点生意,就花了20多万元在海淀区西三旗开了一家洗浴中心。可没成想刚开一个月就出了事。
2010年1月31日,因该洗浴中心的锅炉风机电机不能正常工作,邓鹏为了不影响生意,在无电工资质的情况下,擅自连接风机电线,导致正在洗澡的女孩蒋某触电死亡。
在本案审理期间,邓鹏向死者家属赔偿了3.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鹏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鉴于邓鹏在案发以后主动报警,并在案发现场等待公安机关的处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法院据此对邓鹏从轻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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