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12, 2010

刷出来的结果只能感动权力

  对于每个人来说,被何人何事感动,这是心灵和精神世界的事情,也未必能以“最”来分等。对整个社会来说,有多少人感动于何人何事,同样是精神世界的事情,进行选票量度,同样失之于简单粗粝。

  中央电视台主办的“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弄出刷票风波。

  刷票风波,在很多地方、很多行业,都已存在。有的地方,通过报纸刊发“十佳公务员”、“十大影响力人物”、“十佳单位”等选票,引发报纸抢购。央视春节晚会后的节目评选,也曾在网上出现刷票疑云。近年越来越多的娱乐选秀节目,短信海选引得不知多少人如痴如醉,力挺自己的支持者,但这不被视为风波,而是趣谈,投票甚至成为主办者的吸金海绵。

  “感动中国”的刷票风波,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权力介入,这可能是一个。报道说,江西宜春的宣传部门要求各方面组织人参加投票,并必须投选江西宜春的候选人。导致来自江西宜春的候选人得票居高。

  权力介入,是个问题。但也不是新问题,那些导致报纸抢购的评选活动,难道是人们真的自发关注评选活动?难道是候选人在组织“选战”?选秀节目中的“后援团”,还有一点社会力量介入评选的影子,别的评选,只要你进行投票,几乎总是有权力的身影在背后。

  介入“感动中国”评选,绝对是权力滥用。权力无所不在、无孔不入,似乎正在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特征之一。如果权力真的无处不在,权力真的不受制约,要让它不滥用,实在也是奢望。何况权力命令在感动中国评选中刷票,还有“增进人们的道德意识”意义,本身能算得上一个有意义的工作,评选或可称为“道德建设的抓手”。

  很多人抨击权力介入使感动失去了光彩,因为刷票,使得评选的真实性受到了影响,评选的结果有可能变得不真实。然而,这算什么呢?我们似乎已经习惯,光彩也好,荣耀也好,有着官民两分的景象。他的光彩与你的光彩,本来就不是在一个层面上的。宜春有关部门号令刷票,本质上不是为候选人冲刺,而是为本地道德建设的成就添金。道德建设成就,这是有关部门的光彩,但人们是否就生活在一个道德的社会,似乎并不重要。

  在一些官员看来,政绩远比道德来得重要,哪怕是通过刷票得来的虚假的政绩。

  很多人建议,刷票的作废。这可能吗?到现在为止,主办方没有对刷票说半个不字,这应该算是一种态度吧。凭什么作废呢?程序上有过规定吗?没有吧。如果往不乐观处想,刷票不仅不会作废,主办者甚至可以乐观其成。地方权力都要求当地人投票了,这就表示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想想看,央视每年都有很多地方协办的大型晚会,也有很多人觉得地方轮着办那样的大型晚会,重复、浪费,可是央视会为了避免这种不好的现象,停止主办那样的晚会?我想不会的,地方兴致越高,说明节目越受欢迎,为什么要停办受欢迎的节目呢?地方权力为“感动中国”刷票,道理是一样的。

  说权力介入感动中国的评选,似乎本来就是权力的体现。哪些行为得到传播从而具备候选的基本前提,哪些行为不被传播从而不可能列入候选,哪些人被推出来感动你,哪些人感动了你也不被推出,候选人名单似乎是有讲究的。提名里有没有权力意识在起作用呢?像“感动中国”这样的评选,原本似乎不是一个需要大众投票的事情。谁会质疑央视权威性呢?即便是唱歌选秀,短信投票不过是主办方在抓收入而已。当然你可以说,如果观众踊跃参与,一方面可以体现参与者对此项活动的认可,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体现出民意。但是,从“宜春刷票”来看,民意有可能“被代表”,一些当选人有可能被“当选”。所以,央视在举办这样的活动时,有必要对投票程序进行规定,设置相应规则,杜绝刷票的产生。

  对于每个人来说,被何人何事感动,这是心灵和精神世界的事情,也未必能以“最”来分等。对整个社会来说,有多少人感动于何人何事,同样是精神世界的事情,进行选票量度,同样失之于简单粗粝。哪个机构硬要说哪些人“最感动人”,这也可以,自己搞就够了,只要列名不违背人们的普遍道德准则就可以了。如果非要搞投票,行民意,有可能激发出的不过是争名风气,培育出的不过是简单粗粝的心灵与精神生活。

  最后还要说权力直接命令投票的行为,这很丑陋。从政治伦理上说,权力为显示“道德建设成绩”而命令投票,并不道德,而且将不道德行为公然行之,是变不道德为无耻。

  □时事评论员 刘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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