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14, 2011

广东出“重拳”保东江

  据新华社广州3月14日电 广东省近日颁布《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办法》,该办法规定,禁止在广东境内的东江三大库区保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禁止从事破坏水资源的采石、开矿、取土、开荒等活动。违者将被处以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东江是广东的广州、东莞、深圳、惠州等地的主要供水水源,同时还担负向香港供水的任务。东江流域上的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三大控制性水库水资源的水量调配和水质保护是东江流域保障供水安全和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

  据广东省水利厅介绍,《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办法》将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对库区的具体保护措施作出了规定。一是在水库库区保护范围内,禁止通过炼山或者大规模机械垦伐等方式种植经济林;禁止栽种桉树等速生丰产林;禁止从事破坏水资源的采石、开矿、取土、陡坡开荒、毁林开垦、大规模禽畜养殖等活动。二是在非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入库河流重要河段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应当经东江流域管理机构和库区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三是在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兴建旅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