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茶陵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茶陵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公开审理此案。
朱少中2002年12月任湘潭县委副书记、县长,2006年5月任湘潭县委书记,2008年1月任湘潭市政府副市长。
经检察机关审理查明,被告人朱少中自2005年至2007年,利用担任湘潭县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为多个房地产项目违规减免报建费共1000多万元,涉嫌滥用职权罪。另据查明,2003年至2009年,被告人朱少中在担任湘潭县县长、县委书记、湘潭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齐某等14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3.5万元、美元5.1万元及价值4.2万元的住房一套,涉嫌受贿罪。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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