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6, 2010

车管所界定:超过车辆合格证选装范围就是非法改装

  昨天,市交警支队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召集云南三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云南汽车工贸有限公司和昆明斯巴鲁汽车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等24家汽车销售以及汽车维修企业代表召开会议,通报市交警支队1个月来对非法改装车和飙车违法行为的整治情况,希望汽修企业拒绝车主的改装要求,否则,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73条,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昆明的初级玩家,改装的基本是排气管、灯光等能刺激感官、激发赛车激情的“表面效果”;而资深玩家则连发动机、进排气、水箱、避震、车身平衡和悬挂、刹车等,都进行改装,改装费用往往超过车辆本身的价值。

  市交警支队宣传处全俊鹏处长介绍:“从严禁飙车和非法改装车辆的公告发布以来,一个月时间,全支队就查获302起超速行驶、2078起非法改装车辆、6起拼装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对于非法改装将责令恢复原状并罚款,飙车人员将处5—10天拘留,并罚款500元。”

  昨天,车管所杨国光副所长还针对汽修厂提出的如何界定非法改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在产品目录、合格证书上,都有出厂车辆的各个项目,也有选装项目,凡是其改装已经超过可以选装的项目,不符合产品目录、合格证上所规定的项目和技术参数等,都应该恢复原状。”同时,车管所也表示,从人性化角度来管理,如果越野车加装挡泥板、上车踏板等不影响车辆安全的小部件;大货车加装喷水降温设备,以增强下坡安全性,这些改装是允许的。其次,车身颜色、车主信息发生变化,可到车管所办理信息变更,并重新制作行驶证。

  李德华 记者黄朝红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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