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9, 2010

成都将取消暂住证制度实施新的居住证管理

  新华网成都8月20日专电(记者许茹)记者19日从成都市政府获悉,成都市将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同步取消暂住证制度,并给予居住证持有人在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等12个方面的市民权益。

  日前出台的《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确立为成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基本制度。与传统人口管理制度相比,新的居住证制度将以人员的居住状态重新界定“居民”的范围,明确动态社会状态下城市服务和管理的对象。同时,新制度逐步赋予持证人与户籍居民接轨的优惠待遇,从制度上保障其合法权益。

  成都市居住证分为《成都市居住证》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两种,有效期分别为5年和1年,流动人口可根据拟居住时限长短及就业状况领取不同证件。此外,对持有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成都将给予其在评选先进、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8个方面与成都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对持有居住证的人口,还可享受按照规定参加科技发明成果申报、申请转为常住人口等其他4项权益。

  据了解,从2008年3月起浙江慈溪、吉林长春废止暂住证实施居住证以来,全国已约有10个城市实施此项制度。成都作为中西部特大中心城市,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流动人口正逐年增多,目前全市共有户籍人口1120万,流动人口3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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