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4, 2010

专家称我国新能源产业政策未违反WTO规则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 (记者 刘欢 王建华)面临节能减排压力的中国,正在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并推出了一系列引导、激励和扶持政策,然而,这却被西方某些团体指责为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保护主义行为”。

  北京的分析人士回应指出,中国制订出台的新能源发展政策并未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某些西方团体的指责缺乏事实和道理依据。

  在美国颇有影响的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近日表示,中国利用巨额补贴、实绩要求、优惠政策和其他非法手段巩固其在替代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统治地位。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还声称,将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交一份将近6000页的起诉书,要求对该案进行调查。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史丹说,发展新能源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中国为此修改了可再生能源法,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是,这些做法并没有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它们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通常做法。

  例如,中国新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只是补助超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补助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征收全国新能源发电上网附加费,实质上由消费者承担;节能灯泡、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是补给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风机的补贴也是属于形成竞争能力前的补贴。

  “很显然,这些都没有违反世贸组织的规则。”她说。

  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能源生产和使用的新能源革命已在全球范围内悄然开始。例如,发展新能源成为美国总统奥巴马“能源新政”的核心;欧盟宣布将在2013年前投资1050亿欧元支持本地区的“绿色经济”;日本也正在重点推进开发新能源和环境技术。

  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国都在通过消费者购车补贴、政府采购、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手段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力争在开发新能源汽车方面抢占先机。这些国家还相继确定,2015年前后进入“零排放”汽车的批量生产时代,比先前预计的时间提前整整10年。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进华指出,美国和日本的经验表明,政府的支持和补贴是新能源汽车大规模走向市场的重要因素。

  “中国新能源汽车正处于科研向产业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政策,中国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有望大幅提速。”张进华说。

  为了解决价格过高的问题,美国、日本等国政府都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者给予财政补贴,美国的补贴标准是7500美元,日本对纯电动汽车的补贴标准比美国还要高出许多。

  7月6日,中国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在深圳率先启动,每位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将获得政府最高12万元的补贴。此举凸显中国空前力度推进新能源汽车进入市场、抢占新一轮经济增长制高点的决心。

  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之际,中国寄希望于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实施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在加大水电、核电、太阳能和风能设施建设的同时,中国计划在2010年前,将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提高到10%,2020年前达到15%。

  为促进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源效率,2009年,中国正式启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的家电产品。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信息中心主任张军生指出,这些政策措施有利于形成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的长效机制。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存在产品初始投资大、市场不规范、社会认知度低等市场障碍,需要政府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加以引导和规范。

  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每年可实现节电750亿千瓦时,相当于少建15个百万千瓦级的燃煤电厂,减排7500万吨二氧化碳。

  “中国扶持新能源产业,主要是支持前期研发、实施优惠政策,并不包括贸易补贴,因此,并未违反贸易规则,相反,这对于全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都是有好处的。”张军生说。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还指控中国政府通过限制购买所需的原材料等手段区别对待在华运营的美国公司。对此,张军生指出,这种指责是毫无根据的,只要是在华注册的企业,均享受一样的政策,不会遭遇区别对待。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0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致辞时表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企业都享受国民待遇。同时,中国的政府采购,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中资企业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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