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曾两获全国摔跤冠军的松原人张家强,2000年以来长期纠集刑满释放人员、解教人员及无业人员组成黑恶势力团伙,在松原市为非作歹、欺压百姓。2009年10月14日晚,省公安厅、松原市公安局联合行动,在武警松原支队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张家强、吴迪、张建绪、于喜亮等14人犯罪团伙打掉。今年12月11日,宁江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张家强为首的涉黑团伙,张家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敲诈勒索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75.5万元。
本报松原讯(记者王国彬)昨日上午,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家强涉黑一案进行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冻结其银行内上千万存款,追缴其多处房产及两部轿车。对非法所得建造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一审宣判后,张家强、吴迪、李金城、焦术雷、张建绪、田野、刁彤刚均不服,提出上诉,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张家强所组织、领导的,是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参与违法事实13起),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他系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合法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及指使他人采用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公民合法财物,作案10起,赃款总价值合计641.3万元(其中未遂60万元),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采用私接电线的方法盗取国家电能,数额巨大;单独及指使他人以威胁的手段强买强卖商品,作案4起,情节严重;单独及指使他人强拿硬要,作案5起,情节严重;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
在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共同犯罪中,张家强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1160多万存款已全部冻结
宣判后,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张家强犯罪聚敛非法所得财产情况进行审查。
国土、公安、消防、房产、规划等部门及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和平村村委会相关人员出席。经审查,张家强在银行共有非法所得存款1160多万元,现已全部冻结。
张家强曾花近百万元购置一辆尼桑轿车和一辆宝马X5轿车,其被捕后,车辆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他还有多处房屋及车库,在其所有房产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是他位于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和平村的别墅。这个占地9000平方米的别墅曾是他和团伙成员的“大本营”,也是他们的娱乐场所。里面设有游泳池、拳击场、网球场等,在别墅的4个角都建有二层“岗楼”。
多处房产及车辆被追缴
法院还作出5份裁定,追缴张家强违法所得位于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和平村的建筑物,拆除张家强利用非法所得建造的位于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和平村的违法建筑,非法占有的土地返还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和平村民委员会;追缴位于黑龙江省肇源县建设局家属楼一套134平方米的楼房,位于肇源县广北小区一套1~2层182.86平方米房屋及两个车库;追缴位于松原经济开发区水岸馨城一套(1~3跃层)房屋;追缴位于宁江区团结街的楼房及院落;追缴张家强违法所得宝马X5轿车一辆、尼桑轿车一辆。
法院强制执行张家强罚金475.5万元;吴迪罚金10万元。昨日下午,松原市人民法院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拆除了张家强利用非法所得在宁江区新城乡和平村建造的非法建筑。
对张家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所聚敛的其他财物及其收益,法院继续予以追缴,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其违法所得财产线索,举报电话:(0438)2290041,2290138。
“松原‘慈善’商人涉黑被捕”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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