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9, 2011

河北保定农机补贴问题调查:企业竞相行贿

  新华网石家庄3月20日电 题:谁在干坑农害农勾当?--河北保定农机补贴使用问题追踪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王昆、岳文婷

  近年来,农业机械化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补贴农民购置农机具。然而,记者日前在河北省保定市采访时发现,部分农机管理部门官员利用国家惠农政策干起了坑农害农的勾当。

  虚假手续,畅通无阻

  2010年底,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调查发现,博野县农机管理部门于2007年伪造50份农机补贴手续层层上报,在获得省财政厅补贴后,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与一些农机生产企业负责人将国家下拨给农民的10万元补贴款私分。

  记者按检察机关提供的名单到博野县刘陀店村的村民李振兴家调查发现,农机部门与李振兴签订的补贴协议显示,一台节水精播机价格为3940元,国家补贴2000元。按规定李振兴需要花费1940元才能购买机器,但李振兴对记者说,这件事根本没有发生过。

  “我连拖拉机都不会开,怎么可能买播种机?”记者询问李振兴时,他对自己购买节水精播机是一头雾水,协议上的签名显然是伪造的。

  记者还了解到,在河北省的安国、定州等县市,也存在此类问题。安国市原农牧局副局长霍立军和农机办管理科科长石永刚与河北一家农机生产企业负责人协商决定,将可获国家补贴的50台节水精播机置换成40台玉米播种机销售,从中骗取10万元农机补贴,而农机办负责办理50台节水精播机的虚假手续。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投入的增加,相关部门资金管理的权限逐步扩大。“这些官员既是惠农政策的执行者,又是惠农资金的管理者,集行政财务权力于一身,容易出现违规问题。”保定市反贪局副局长张克说,该系统内部的监督通常以自查形式进行,基本上形同虚设。

  据知情人反映,一些主管部门出于对本地区经济利益的考虑,往往对此类问题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他们担心问题一旦暴露,国家会减少下拨给地方农机补贴的金额。”

  为获补贴,竞相行贿

  按照国家规定,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由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制定,基层农机部门负责与农民签订补贴协议,经销商按照农民购买时附带的补贴协议到财政部门领取补贴。然而农机具购置又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一些农机生产企业为了获取国家补贴,不得不向农机管理部门“意思意思”,于是一项国家的惠农政策演变成为一场无序的竞争。

  “我给200元推广费,他们觉得少,就不推广;别的企业给250元推广费,就推广。这样一来,推广费不断攀升。”河北一家播种机生产企业负责人说,农机生产企业利润微薄,这些费用最终还是转嫁到农民身上,导致国家的惠农政策大打折扣。

  一位当地有影响的农机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企业在领取补贴过程中,经常遇到县级农机部门部分官员以服务费、宣传费为由吃拿卡要,这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如果企业不给他们回扣,产品销路将会受阻,企业无法生存。

  保定检察院一位办案人员介绍,山东恒台一农机企业郑某负责在保定销售农机产品,他给各市县农机部门官员行贿问题已被查实。

  参与调查的保定市反贪局副局长张克介绍,自2004年以来,保定市每年的农机补贴数千万元,巨额资金长期脱离监管,已查实的违法违规金额110多万元。

  信息不透明,农民不知情

  记者调查发现,自2005年以来,保定市共有9个县推广节水精播项目,国家对这一项目的补贴涉及节水精播机1200多台套,资金达270万元,其中只有10多万元补贴款按政策落实。

  保定市反贪局副局长张克表示,办案人员对1100余名登记造册的购机农民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绝大部分农民不知情。

  例如,博野县享受补贴农户名单显示,刘陀店村的张斌购买了一台节水精播机。记者来到该村调查,由于张斌外出未归,他父亲对记者说,“他根本没有买过什么精播机。”

  保定市反贪局局长张华介绍,补贴内容公开,农民才能受益,这是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的基本原则。而调查人员发现,大部分涉案单位并没有将补贴工作公开,暗箱操作成为主要形式。

  如何保障涉农政务信息公开?张华提出,建立专项惠农资金网上管理公示系统,在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公布,享受补贴村庄、农民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项目名称、补贴额等基本情况,全部录入全国统一计算机档案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县级以上政务中心统一网上受理项目申请、复议和投诉,以及时解决专项资金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保定市检察院检察长周庆平表示,2010年7月以来,保定市检察院开展了集中打击农机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侦查了8起案件,涉及博野、安国、定州等县18名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违法违纪行为涉及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公款等。

(编辑:SN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