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4, 2010

打击非法集资我省进入严打期

  本报讯 (王宏涛 程晓杰 记者 张亮实习生 成雯清 潘婷)印制彩色投资宣传册,招聘大量业务员在西安市及周边地区向公众宣称公司将在境外上市,虚假宣传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投资的高额回报。就这样,几个人的阴谋骗了484名投资者,非法出售股票250余万股,非法集资860余万元。昨日上午,5名公司“高层”第二次坐上被告席,分别被判处5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高额罚金。

  2006年6月至12月间,潘峰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指使安黄军以陕西宝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金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要在国外上市为名进行虚假宣传,引诱群众购买两公司的股票,在朗耀秀、密林、高海京的配合下,共向484名受害人销售股票250余万股,非法集资860余万元,大部分被潘峰挥霍,难以追回。

  昨日上午,本案在华山机械厂社区二审开庭,经陕西省高级法院审理后,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潘峰、安黄军有期徒刑12年、8年,并分别处罚金30万元和10万元,判处朗耀秀、密林、高海京有期徒刑各5年。

  现场的一位法官介绍称,近年来,犯罪分子频频选择在社区、农贸市场、晨练场所向中老年人进行所谓的投资理财宣传,承诺高额回报,引诱群众投资,后将集资款项挥霍或者随意投资,导致案发后难以追回,给群众造成极大经济损失。此次由省高院、市中院和新城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是为了配合全国严打整治行动,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猖獗蔓延的势头,并通过真实案例向群众进行风险提示教育,有效的防范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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