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记者郑务、通讯员徐卫兴)“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税收法制方针,湖北地税部门围绕新时期 “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廉洁从税”的治税思路,开展法治地税建设,推进税收普法创新,加大依法治税进程,实现了执法理念由“重人治”向“重法治”的转变、执法行为实现了由“重结果”向“重程序”的转变、税收方式由“重执法轻服务”向“执法服务并重”的转变。
一是高标准制定计划,纳入地税发展规划。湖北地税将普法工作作为促进税收事业发展的重大工作进行落实。2006年,中央、湖北省“五五”普法规划出台后,省地税局多方组织调研和召开专题座谈会,多次组织专班修订,数易其稿,制定了《湖北省地方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将五五普法规则纳入地税事业发展规划,将“五五”普法工作紧密联系地税中心工作,与建设法治型、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创新型“五型”地税机关相结合,与实施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廉洁从税“五税”发展战略相结合,同步推进,同步发展。
二是高规格组建机构,形成联动组织体系。各级地税机关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省、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地税局四级联动,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有专职机构管、有专职人员抓,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高层次引导示范,全员参与税法普法。省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坚持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把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到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以及直属单位一把手和省局处室负责人。几年来年,分别邀请了省司法厅、省劳动厅、省人事厅、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等单位的领导、专家、教授为全局领导干部开展“法治湖北建设”、《信访条例》、《公务员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专场辅导报告。各级领导带头参加普法学习,带头参加普法考试,带头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在每年“税法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带头参加街头宣传活动,营造了学法、知法、用法的普法氛围。
四是高密度编织网络,实行征纳互动模式。结合税收工作特点,将普法宣传的主体延伸到广大纳税人,让纳税人参与到普法宣传工作,形成了征纳互动、整体联动的新模式。全系统建立了普法“一对一”联系点制度,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方案要求,从全省纳税人中选取10000户,作为主动上门服务对象,由省、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基层分局四级地税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对口联系帮扶一户,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送税法、送服务、送咨询活动。目前,全省紧密型、零距离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已全面建立,基本覆盖了城乡每个角落。
全省地税系统依法治税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全省地税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湖北省地税局被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无积案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先进单位”、“全省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湖北省整顿规范经济秩序先进单位”。连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全省地税系统所有单位建成文明单位,涌现了一大批全国、全省文明单位、先进单位,全系统先进工作者、税收执法模范、纳税服务明星层不出穷。我省地税系统文明执法、执行力建设、能力建设、信息宣传等经验多次在全国、全省交流推广,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赞扬,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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