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8月6日电(记者 许祖华)陕西省就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出台意见,提出将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力争于2012年底前,首先解决好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大中城市要将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陕西省在意见中要求各市应认真做好需求调查,抓紧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市县政府还要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国家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适当补助,省财政也将给予相应配套。积极进行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试点。
按照《陕西省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陕西省将以多种方式筹集廉租房源,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26万户现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物配租目标。2012年后继续加大廉租住房建设,逐步完成有居住困难的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配租。从2010年起,在国家对新建廉租住房每平方米补助500元的基础上,省财政按每平方米400元予以配套,市县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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