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0, 2010

溜冰起争执“好哥们”伏击砍人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朋友和他人在溜冰场上发生争执,身为“好哥们儿”不劝阻反而率众埋伏砍对手。尽管自己没伤到人,但昨日“糊涂义气哥”杨陆还是被控故意伤害,在广州市中院过堂。

  小争执酿成命案

  被告人杨陆今年23岁,贵州省沿河土家族人。2009年4月5日晚,他与同案人文发(已起诉)、宋涛、赵青松(均另案处理)在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石马村桃源广场溜冰场内玩时,因宋涛与被害人龙某等人发生争执,4人即商议报复一事。随后,一伙人在附近超市买了3把菜刀及2瓶啤酒作为作案工具,在桃源广场附近守候龙某。期间,文发、宋涛、赵青松分别持刀、啤酒瓶追赶龙某的一个朋友,杨陆则持刀从另一侧“包抄”。

  此后,文发首先发现龙某并立即追赶,在追上后将龙某打倒在地,随后伙同宋涛、赵青松分别持刀、啤酒瓶殴打、刀砍龙某,至其重伤不治死亡。经法医鉴定,龙某系因被他人用锐器砍伤右腰部,造成多处器官裂伤,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2009年12月30日,杨陆在浙江省义乌市火车站被抓获。

  下手极重直接砍死人

  庭上公诉人出示证人证言,龙某的朋友称双方发生的矛盾不过“鸡毛蒜皮”,只是溜冰时发生了碰撞。没想到一次小小口角酿成命案。当时,一帮人守候在溜冰场门口,一看到龙某出来便追上去砍。龙某大叫“不是我!不是我!”,那帮人还喊着“不是你是谁!”在被砍倒后,龙某不停叫疼,腰部被砍出长达20多厘米的大裂缝。那帮人下手极重,连啤酒瓶都砍烂了。

  公诉人指出,尽管杨陆未实际砍伤被害人,但仍对后果负有一定责任,已构成故意伤害,建议法庭根据其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给予酌情从轻处罚。杨陆庭上认罪不讳,并表示当时是“一时糊涂,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该承担责任还是会尽力承担”。

  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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