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3日讯 《环球时报》报道称中国渔政船近日深入北太平洋活动,押解一艘非法大型流网渔船“乌拉尔1(URAL1)”号返回途中沉没。综合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渔业署”12日晚间表示,遭中国渔政船押解的“乌拉尔1号”渔船,并非台籍渔船,其船籍虽然登记在圣克里斯多福,船长刘瑞隆与轮机长颜清全,都是台湾籍,“渔业署”准备将两人以及船东移送法办。
台当局“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长”沙志一12日晚间表示,“一听到乌拉尔1这个名字就不太像台湾籍渔船”,目前台“渔业署”只是纯粹以外电资料查询,初步认定“乌拉尔号”船不是台籍渔船,13日会继续搜集相关信息,继续查证。
沙志一表示,对于“乌拉尔1号”的违法事证,“渔业署”也会要求大陆方面协助提出事证,以便“渔业署”将对违法台湾籍船东与作业员移送法办。
沙志一说,联合国明确规定,不得在公海进行大型流刺网捕鱼;根据台当局“投资海外渔船”条例规定,没有向“农委会”报备即投资海外渔船,依法船东会被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船长与轮机长两位作业员,刑期则在半年以下。
沙志一进一步指出,目前就等大陆方面提出船东与作业员违法事证,即可将违法相关人员移送法办。
根据“农委会”查证结果指出,“乌拉尔1号”5月从福建东山出发,8月初在北太平洋发生船只倾斜,被大陆渔政船救起,船上总计有26人,船上除刘瑞隆与颜清全是台湾籍外,其余都是大陆、越南渔工,两名台籍员工于8月19日从金门“小三通”回到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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