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16, 2010

陈志云等被诉非法获利100万元 下周二正式开庭

  

陈志云等被诉非法获利100万元下周二正式开庭

  陈志云资料图。

  本网综合报道 香港廉政公署经过半年多调查,昨天(9月16日)正式起诉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其私人助理丛培昆、以及无线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三人合共八项贪污及诈骗罪名。检方披露陈志云涉嫌未经无线批准,借剪彩及出席公开活动赚取“外快”,还涉嫌串谋丛培昆诈骗无线及五大花旦佘诗曼、杨怡、杨思琦、陈敏之及陈倩扬出席其新书推介活动,却隐瞒活动获商业机构赞助。控罪涉及的贪污和诈骗款额合共近一百万港元,三人将于下周二(9月2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庭,案件将转介区域法院审理。

  三名被告分别为陈志云,五十一岁,无线电视总经理;丛培昆,廿八岁,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以及陈永孙,六十三岁,无线电视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三人昨日返回廉署总部报到时被正式起诉,但获得保释等候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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