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厦门7月20日消息(记者陈庚)从本月起,除了全日制在校生和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所有年满16周岁、没有参加其它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养老待遇的厦门本地居民都可以参加厦门市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3万多名厦门城乡居民从此将实现“老有所养”。
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厦门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本月开始实施,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厦门居民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从100元到4000元的13个档次中任选其一按年缴费,政府给予相应补贴,缴满15年后,就可以每月领取最高650多元的养老金。其中每月200元的基础养老金是国家标准的近4倍,在全国仅次于北京市,全都由厦门财政负担。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建农说,新政策的出台,让厦门在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全覆盖上走在全国前列,是厦门建设“全民社保城市”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出台的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不覆盖城镇的老人,我们这次把城镇的老人和农村的全部覆盖了,体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此外,新政策还充分照顾到残疾人员、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出资,还可以享受政府补贴。近10万名年满60周岁的厦门居民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每月领取200元基础养老金。《暂行办法》还鼓励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组织以及其它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员的缴费提供资助。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