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9, 2010

敬老服务卡8月1日起可“续期”

  □记者 王建慧

  晚报讯 为了方便老年人办理续卡,全市各街镇社保卡受理网点将把敬老卡续卡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业务开展。记者昨天从交通港口局获悉,从8月1日起,全市各街镇社保卡受理网点将开始受理敬老服务卡续期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敬老卡在公共交通领域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两年;每两年持卡人须办理一次续期手续后,方可继续有效使用。

  从2010年8月1日起,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七十周岁的市民等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持卡人,可前往就近的街镇社保卡受理网点办理敬老卡续期,持卡人的第一次续期时间为敬老卡卡面制卡日期满两年后的第一个生日当月,之后每隔两年持卡人须在生日当月办理续期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卡面制卡日期是2008年7月,且本人生日也是7月的持卡人,首次续期时间顺延到2010年8月。

  各网点续期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6:30。持卡人本人办理的须携带本人的敬老卡,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携带持卡人的敬老卡、身份证、持卡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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