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张翎:直面心灵创伤是重建生活的第一步
文|《小康》记者 罗屿
《小康》:小说《余震》结尾,虽没有指明母女相认,但毕竟留了一个稍显温暖的尾巴。您真的觉得母女相逢,可以让两个受伤几十年的心灵,最终获得抚慰?
张翎:直面心灵创伤是重建生活的第一步。《余震》中王小灯30多年不能打开心结,就是因为她不能正视并面对自己童年所遭受的创痛。承认人在自然面前的软弱和无能为力是勇敢者的行为,一旦人敢于面对自身和他人的无奈,重建生活的漫长隧道里就已经现出光亮。
小灯除了转过身来面对过去以外,别无治愈的可能性。但是面对过去只是治疗的第一步,之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不知道我是否有能力让小灯达到治愈的结果,但我至少给了她一个可能性。
《小康》:小说中的弟弟小达,同样也是在地震中心灵受伤的孩子。还有他们的母亲李元妮,虽然灾难之后仍可活得遭人艳羡,但她亲手放弃了女儿,她内心的伤痛是否可随着母女相见被治愈?
张翎:灾后余生的每一个人,无不经受着心灵的折磨,小灯如此,小达如此,元妮也如此。小灯感受的是“被遗弃”的疼,元妮感受的是“遗弃”的疼,而小达感受的是“偷生”的疼。
小说里的主视角是小灯的视角。小灯的痛苦在小灯心目中是遮天蔽日的,大到了小灯已经无法看见别人的痛苦。而电影中的主视角是导演的视角,导演的视角没有盲点,导演看到了每一个人的痛苦。
李元妮始终是一位个性鲜明的人,她其实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她希望她的家是整个街区最气派的,她穿的衣服在一条街上是最引人注目的,她的孩子是所有人中最出色的。就是这样一种人,灾难带给她的冲击和毁灭就会比别人更强烈。
对什么都无所谓的苟活者,灾难带给他的冲击反而不是这么大。而像李元妮这样诸事追求完美的人,却陷入这么一种残缺不全的生活境遇,她的悲剧性是更为令人震惊的。小说里的李元妮总是招人恨,因为她总是走在别人前头,她总是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一种女人——哪个年代里都一样。灾难之后,她也是第一个站起来,朝前走的。她的性格是多面的,除了自立、刚强,也有俏媚、固执等等。电影丰富了她自强的一面和母性的一面。如果女儿能重新回到她的生活,她内心几十年的那个空洞,应该可以得到极大的弥补。
《小康》:小说中,继父冒犯了小灯。但我个人感觉,您并不想把他塑造成所谓的“坏人”。这是否可理解为,灾难过后,每个人其实都深藏着自己的伤痛?
张翎:人处在地震的灭顶之灾里,在这么一个极端的境遇里,性格是会被挤压成畸形的。多重的环境因素使得他身上具有多面性格,很难在一个层面上定义他。失去家园的疼痛加上多年家庭生活的孤寂,使他成为小说里呈现的那种人。可是我们也不能忽略他多年来对小灯没有丝毫懈怠的经济支持和抚养。社会环境有多复杂,人性就有多复杂。我希望大家看他的时候,能看到他身上洋葱一样复杂多层的内容,这些内容都不是用一个简单意义上的“好人”和“坏人”可以解释清楚的。
《小康》:文学隐藏着心灵的伤。而文学或许只是提出问题,并给出光明的希望。但我想了解,您作为一个写作者,您觉得在一种无可避免的伤痛面前,究竟是什么,能尽量地减少伤害。
张翎:地震给人带来的疼,首先是失去亲人和家园的疼,再者是失去原有生活环境的疼。灾后余生的人,像是树被猛然拔起,即使再落土,也不是原来的那片土了。把错位的根须重新在新土里安置,再扎根,树需要应付各种各样的敏感反应。对待失去家园的疼,当然需要万众一心的积极重建。地貌和建筑物的修复是相对简单的,假以时日,新的城市,新的地貌都会出现——唐山的重建就是一个坚实的例子。失去亲人的疼痛,和失去原有生活环境的疼痛,却是更深一层的,它有可能伴随人的一生,影响人后来很长时间的生活。
天灾如飓风扫过大地,尘埃落定时,人们往往发现他们在世上唯一的财产,就是亲情了。受伤的人如果能从自己的视角里走出来,走入别人的视角,就像小灯如果能走到自己的影子之外,看到母亲的视角,那治愈的过程就已经开始了。
中国灾害应急体系之变
中国的应急体系已经有了跨越式的转变,但专业队伍的建设目前仍没有跟上,中国的紧急救援市场还未形成有效产业链
文|《小康》记者 李秀江
7月以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已针对多个省份灾情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7月14日,台风“康森”进入南海东部海面,中国气象局紧急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四级应急响应,这是中国气象局今年以来首个台风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是一套怎么样的制度,在突发重大灾害面前发挥了什么作用,它是如何演变和发展,又存在哪些不足之处?
从“清官机制”到“四级响应”
曾任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的王振耀告诉《小康》记者,中国救灾管理制度,从原来的“清官机制”转变为现在的“四级响应体系” ,实现了体制性的跨越。
2003年的“非典”触动了中国应急管理的软肋,从而催生应急体系从无到有。2006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称《总体应急预案》),一年后,《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始实始,中国的危机管理制度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王振耀认为,汶川大地震的灾害救助基本是成功的,就是因为有了这套体系,可以说,现在各类灾害的救助是有条不紊的。“国际社会对我们的四级响应体系也非常重视。”
这套以“防患于未然”为基本要求的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把预警级别分为4级,特别严重的是Ⅰ级,严重的是Ⅱ级,较重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王振耀告诉记者,《总体预案》明确规定灾害发生后,一个地区死亡、转移多少人数,倒塌多少房屋的情况下,启动哪级预案,根据预案级别,明确要求哪些单位的哪级领导,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灾害现场,而不是以前模糊地说“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他评价称,以前的“清官机制”靠的是清廉、有责任感的官员来救灾,现在靠的是一套制度。通过灾害应急体系看到,一个好的体制、体系,可以让普通的人做伟大的事。但是如果体系不健全,在重大灾害面前,伟大的人可能也无能为力。
不过,有专家认为,现行应急预案制度的作用,并没有在实际工作中完全发挥出来,真正的应急工作还是依靠党政领导体制来完成。
“应急管理机构不够强大,不够权威,全国协调机制薄弱,机构众多、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分段管理、分行业管理,是当前我国重大灾害应急管理体制的最大弊端。”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认为,一个完好的国家应急体系,必须具备灾害处置方面的完备法律,我们有《突发事件应对法》,但配套法规几乎是没有。“就像汽车一样,有很好的发动机,但是没有轮子是不行的。”
另外,虽然中国有了总体应急预案,但是还没有形成管理系统和应急准备预案,它不能形成一个非常稳定的框架结构。刘铁民建议,“国务院修订总体预案的时候,一定要关注顶层设计。”
“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
救灾物资能否在最短的时间内调运到灾区,是考验一个国家应急能力的重要一环。因此,救灾物资要有一个常态的储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
早在1998年,中国就建立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其后在全国共设定了10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但10年之中,物资储备不足、品种较少、储备库分布不均的弊端越来越突出。
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帐篷储备不足成为这次灾害救助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据统计,地震后的第10天,帐篷缺口为90万顶,按照民政部的采购计划,至少还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为此,国家主席胡锦涛亲自赶赴浙江两家生产帐篷的公司,也只解决了8.6万顶帐篷的民政部紧急采购订单。同时,外交部两次向国际社会呼吁,希望国际社会优先紧急提供更多帐篷援助。
“储备不足,品种较少,在汶川大地震中,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并未充分展现其战略意义。”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高建国事后评价说。
根据规定,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由当地省级民政部门实行代储管理,主要承担特大灾害物资救援。
中国最早设立的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中,唯一指定的储备物资只有帐篷一项。储备物品种类单一,而且储备库分布不均,天津、沈阳、哈尔滨、合肥、郑州、武汉、长沙、成都、南宁、西安10个代储点,大都分布在中国的东部和中部,整个西部只有西安和成都两个。
更为严重的是,这10年之中,有些代储点的监管和维护日渐松懈。
1998年被首批确立的某中央救灾物资代储点,当地民政部门却将仓库用地建起酒店,地下室用作储备库;在另一个省份的储备库建设用地竟然盖起了职工宿舍。而在己建成的储备库中,管理无绪、专业人员不足、维护资金短缺等问题也使得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功能弱化。
经过2008年汶川地震的考验,有关部门开始反思中央储备救灾物资中存在的问题。2009年,民政部对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重新规划布局,数量由原来的10个规划增加到24个,但多数都在规划或在建之中。
今年5月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昆明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号称是中国目前已建成的规模最大救灾储备库:“可同时停放起降两架大型直升机;可满足70万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在建中的成都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号称是中国在建中规模最大的物资储备库。
救灾物资品种除了帐篷、棉被、救生衣、应急包、等物资,一些在建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甚至将冲锋舟、橡皮艇、发电机、挖掘机等各类救援工具也列入其中。
“储备物资的日常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序列,但具体采购什么,采购物品的标准、规格都需要清晰的界定。”政府采购联合体秘书长李百超认为,“小到应急包、救生衣,大到冲锋舟、挖掘机甚至是直升机都可以采购,但有几个人懂得如何采购冲锋舟、挖掘机?更别说采购直升机了。如果监督不力,很容易出现花大钱办小事、暗箱操作、滋生腐败等问题。”
另外,紧急状态下的应急采购更需要加快立法。李百超介绍,“应急采购是抢险救灾、战争状态以及应付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特殊采购,在采购过程中难免有较多的主观随意性,容易出现损失浪费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目前尚没有法律层面的制度对如何开展应急采购做出明确规范。”
此外,专业人氏认为紧急救援从设备需求、救援专业人员需求、医疗救助保障、保险完全赔付、通讯网络等等,隐藏着一个庞大的产业链条,对中国这个人口和经济大国来说,每年国内将有上千亿人民币的市场潜力,国际需求也将近千亿美元。目前,救援产业链在民间市场还未得到进一步开拓和提升。
“应急”急缺专业队伍
“中国的应急体系已经有了跨越式的转变,但专业队伍的建设没有跟上,这么大一个国家,专业救援队只有几百人,少得可怜。” 王振耀称,应急专业队伍的缺失,使整个应急体系的实际效率大打折扣。
为了缓解人才缺乏的困境,民政部今年7月专门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在全国民政系统招收20名自然灾害学硕士生,方向为综合灾害风险管理。据统计,我国现有各类应急救援人员50余万,分散在多个部门和行业,缺少综合性,存在着“多队单能”的弊端。
目前,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只有中国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又称中国国际救援队),基本上再无其他专业救援力量。今年6月,这支专业队伍扩编了一倍,也只有480人左右。
王振耀说,我们现在大部分救援工作是依靠军队、武警,但他们并不具有灾害救援的专业技术,“与非专业的队伍相比,专业队伍的作用可以说是以一当十、以一当百。”这么大一个国家,只有一支专业队伍是不够的。
其实,汶川地震后,许多学校、专家和政府部门已经开始考虑如何组建、培训更多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总队政委王育新就提出,应该将消防队伍建设成一支综合性常备应急救援骨干力量。王育新分析说,从汶川特大地震的实际救援效果看,国家地震救援队由于人员较少,只能对局部受灾区域实施救援,而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虽然人数众多,但缺乏针对性装备和专业训练,救援成效受到影响。
他建议,国家不宜再重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形成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把消防部队建设成为各级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今年4月,总参谋部应急办主任田义祥对媒体宣布,军队将建成8支共5万人的国家级专业应急救援部队,按要求2010年底将全部形成应急救援能力。
7月5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将跨部门、跨地区联动,抓紧组建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年底前,东部所有省份要完成应急救援总队的组建,80%的市、县要完成组建任务;中部50%、西部30%的省、市、县要完成三级组建任务。
对此,有学者担心,以军队为主体的救援队伍也有其弊端,按军队的体制管理,一些参加过灾害救援的官兵,刚刚具备了实践经验,很快就会转业或复员,而刚刚入伍的新兵,又需要在实践中重新积累经验,整个队伍的轮换期不到五年。
目前,消防部队对一些经验丰富的指挥员采取返聘形式,但数量极少,更多具有经验的官兵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流失。“在突发灾害面前,组建更多具备专业技术、专业设备的救援力量,才可以挽救更多的生命,这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王振耀说。
俄罗斯:救灾机构属强力部门
俄罗斯紧急情况部下设指挥中心、民兵部队、搜寻和救援局、国家小型船只局、物资技术和装备保障局、国际合作局、基金投资和开发局等多个部门;其所负职能也颇为繁杂,除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和战争发生时领导消除后果的工作外,还承担组织民防训练、储备用于应对危机的武器和兵力、建立国家保险基金等多项任务。
作为俄罗斯负责危机应对的中央部门,紧急情况部下辖6大区域中心,并且在全国89个州都设有分支机构,藉此铺开一个层级分明、覆盖整个俄罗斯的减灾救援网络。
就机构设置和职能权限而言,紧急情况部在俄联邦政府中的地位绝对不容小觑。如今,紧急情况部已成为俄联邦政府中与内务部、国防部、联邦安全局、对外情报局同等重要的强力部门,俄罗斯对救灾应急工作的高度重视由此亦清晰可见。
美国:机制完备,效率欠佳
美国负责指挥重大灾害救援活动的中央部门是“联邦应急管理署”。“管理署”成立于1979年,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并入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目前救灾行动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则是1974年修订后的《斯坦福法案》。
美国救灾工作的开展遵循先地方、后中央的程序。当某地发生灾害或紧急情况时,州政府首先会借助当地的警察、志愿者和财政力量自行应对。如灾势超出州政府的处理能力,则州长可依据《斯坦福法案》,请求总统宣布该地区所受灾害为重大事件。经过“初步危害评估”程序对灾害的严重性进行确认,只有当灾势确实大至需动用联邦的救援力量时,总统才会根据《斯坦福法案》发布重大事件宣告。直到此时,“联邦应急管理署”方有权协调联邦交通、食品、医疗等部门向地方派出救援人员和应急物资。联邦能够为灾区提供的救助包括建设临时住所,向灾民提供补助、食物券、心理咨询,对公共建筑进行修复,清理废墟等。但救助所需经费的25%须由州政府承担,除非获得总统的免除许可。
由于申请、评估程序比较繁琐,所以从灾情发生到“管理署”的首批救灾力量到达灾区可能会相隔若干天,而这往往使得美国的救灾效率大打折扣。事实上,完备的法规和明确的程序对于灾后救援而言无疑至关重要,只是如何使形式健全的机制更加灵活有效地发挥作用尚需思考,这同样也是很多国家需要思考的问题。
日本:应对始于灾发之前
早在1880年,日本政府就颁布了旨在应对突发灾害的《备荒储蓄法》。该法规定,日本国民须在家中常备食品、水、蜡烛等应急物资,以便灾发被困后有时间等待救援。130年后,日本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相关的规定也更加细致。
日本的应急物资大多分散储备在居民社区中,物资储备点通常建于学校的操场旁边,每个储备点储藏的食物、药品等一般能满足几千人一周的需要。对于日本家庭而言,一个装有水、速食品、手电筒、收音机、毛毯等应急品的急救包是不可或缺的;幼儿园、保育园和学校则必须为每个孩子准备一个急救包。事实上,日本的很多超市都出售小至压缩饼干,大到帐篷、担架等震灾应对物资,因此,常备应急包对于日本人来说并不困难。为在灾害发生时将损失降至最低并有效实施救援,日本在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方面也有专门规定。根据日本的《建筑标准法》,日本所有房屋建筑必须具备在七级地震发生时不坍塌的抗震能力,房屋建设开始前必须提交防震报告,且只有在获得专家认可后才能动工。就预警监测而言,目前日本气象厅拥有由330余个站点组成的地震监测网络和覆盖全国的“潮位与海啸监测系统”。基于此,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气象厅在地震发生后2分钟内报出地震强度,3分钟内预测出海啸浪高,4分钟内确定地震震中。地震发生后,震情必须首先报告首相,首相经中央防灾会议做出决策后向全国公布,并同时展开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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