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开设课程。保障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二,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三,严格控制补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五,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不得组织集体早自修,不得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不得超过2课时,并严禁利用晚自修进行文化补习。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六,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公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跨学区组织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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