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县当地群众拍摄的释迦寺毁坏前的文物古迹照片与在原址兴建起的商品房形成强烈对比(8月3日摄)。新华社记者李健摄
安徽泗县一名当地居民在向记者指认放置在商品房建筑工地内的释迦寺古石碑(8月3日摄)。新华社记者李健摄
安徽泗县在释迦寺原址上开发的“名仕花园小区”正在销售(8月3日摄)。新华社记者李健摄
这是安徽泗县文物部门提供的释迦寺复原布局图(8月2日摄)。新华社记者李健摄
新华网合肥8月27日电 (记者杨玉华)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8月16日播发《毁“古”求“利”何时休——千年文物古迹屡遭“破坏性开发”现象追踪》,披露了安徽泗县在没有得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为开发房地产,将该县文物保护单位释迦寺毁坏一事,引起国家文物局和安徽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要求限期整改,严查责任人。当地政府已决定对被毁文物实施“原址复建”。
据悉,8月24日至25日,国家文物局派出督察司会同安徽省文物局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督查组,实地察看了释迦寺被拆原址、碑刻和拆下的木料,考证文物年代,分析评估被毁损失。经考证评估,督查组认定,被毁释迦寺始建宋代,实为清代中晚期建筑。此次被毁,对遗迹本身产生了严重影响。
25日上午,督查组一行在泗县就释迦寺毁坏问题召开会议。会上,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就泗县释迦寺毁遗事件提出五条意见,要求停止侵害,清理现场;理清事实,评估损失;追究责任,依法处理。此外,要依法整改,科学保护;并举一反三,加强工作。安徽省文物局局长陈建国也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根据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和省文物局要求,泗县政府要在本月底前上报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泗县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县里已经决定,对被毁文物由原先的“异地重建”改为“原址保护”,目前相关实施方案正在上报过程中。此前,泗县政府已要求,释迦寺原址上的房产项目暂时全面停工,并对业主单位奉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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