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甘肃省民政厅消息,为妥善接收保管在舟曲抢险和处理废墟当中发现的无主现金及贵重物品,甘肃舟曲民政、公安等7个部门组成无主现金及贵重物品接收管理领导小组。经法定公示程序的,认定为无主财产的,将统一上缴当地国库,按有关规定处置。
8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紧急下发《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无主现金及贵重物品接收管理意见》。
《意见》规定,由舟曲县人民政府负责,由民政、公安等7个部门组成无主现金及贵重物品接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接收管理工作。要求在抢险和处理废墟当中发现的现金、存折、有价证券、金银首饰、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统一上交到无主现金及贵重物品接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抢险和处理废墟当中发现的枪支、弹药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意见》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接收的物品分类造册登记,同时要设立无主现金存储专用账户,将接收的现金直接存入银行专用账户。存折、有价证券等其他物品要专库专人保管。在应急抢险工作告一段落后,要向社会进行公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财物归属的,或依法定程序能够确认财物权属的,应及时归还。经法定公示程序的,认定为无主财产的,统一上缴当地国库,按有关规定处置。
《意见》还对违规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对接收资金财产的全过程要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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