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为什么一把防身用的刀会变成作案凶器?
■为什么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男生会作出如此令人难以理解的暴力行为?
■他的经历对他当时的行为产生了哪些影响?
答
■许多父母对子女更看重智力学习,而往往忽略了善良、有责任感的品质塑造。
■现行教育中生命概念、法制观念的教育缺失。学校需要更多地开展生命教育,让孩子从小感受到,除了知识学习外,人生还有很多重要的学问。
“大学生药家鑫撞人刺死案”近日开庭审理。庭审中我们了解到,案发当天,是药家唯一一次带着那把刀,而他之所以从超市买刀也是因为害怕自己到郊区遇到意外。但是这把防身用的刀为什么会变成作案凶器?为什么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男生会作出如此令人难以理解的暴力行为,他的经历对他当时的行为产生了哪些影响?央视法制在线节目独家采访了药家鑫,知名犯罪心理学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设计了一组心理测试问题,透过药家鑫的回答,我们能更清楚地了解和反思案件的前因后果。李玫瑾教授给药家鑫设计的问题包括:遇到过难缠的人和事情吗?动刀时是什么样的心理?怎么看待一个人生命存在的意义?喜欢做什么?喜欢看什么书?有没有朋友?练琴时的感受是什么?事发后想过什么等等。
为什么会拔刀 自身有一个阻止这种行为的东西缺失
通过测试,李玫瑾教授分析,药家鑫之所以在那种情况下那样做,显然他自身有一个阻止这种行为的东西缺失。这个东西就是观念。药家鑫的行为是受什么观念影响呢?药家鑫说:“因为接触过(农村人),有时候在城中村看到开店铺做生意的他们,感觉他们不太好沟通,说话会比较直白一些。”
李玫瑾教授认为:“我们社会心理学有一个概念叫刻板印象,就是说思维已经建立了一个模式。所以他说农村人难缠,我认为这也是一个刻板印象。”由此可见,当药家鑫发现受害人张妙被撞倒在地时,内心已经抱有偏见。不过这种偏见怎么会变成他拿刀捅向对方的行为?他作案时是什么样的心理?药家鑫说:“撞到她以后就是害怕、恐慌,第一念头就拿出刀了。扎了第一刀我就很害怕,到后面我就慌了,我也不知道扎了多少刀。”李玫瑾表示:“从他整体的反应,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因此他在遇到这么大的事时,用他自己的话讲,当时脑子就一个念头,就怕今后伤者纠缠,所以不如现在了断。我相信这是一个不成熟心理的反映。”
为什么连刺几刀 动作可能跟他非常熟悉的弹琴类似
已经成年的药家鑫为什么在心理上还处于不成熟的状态?李玫瑾解释说:“他扎刀的行为,这个动作其实是向下的一个动作,这个向下的动作可能跟他非常熟悉的弹琴类似———因此后面完全是一种重复、机械性的动作。这说明什么?”
药家鑫说:“我小时候害怕琴练不好,也害怕作业完成不了,所以我小学时候,课间休息除了上厕所从不离开座位。一到课间我就开始做家庭作业,争取在放学前把家庭作业完成。小学时候就很紧张,比较害怕父母。” 李玫瑾教授分析:恰恰是这些不快乐的经历让药家鑫很少主动与父母沟通,朋友也不多,除了弹琴上课,他很少看课外书,几乎不参加活动。她说:“如果一个孩子从小没有被人善待过,你怎么能指望他能善待这个社会?”
为什么突然疯狂 学校需要更多地开展生命教育
李玫瑾教授认为:药家鑫的成长经历恰恰能让人们反思———当父母把希望都寄托在子女身上,希望他们成龙成凤时,更多的是看重智力学习,而往往忽略了善良、有责任感的品质塑造。“他的家庭其实再普通不过,我们很多家庭也是就这么一个孩子。药家鑫事件可以告诉我们所有家庭:爸爸妈妈都那么爱孩子,爸爸妈妈陪伴他的成长,但是当孩子长大的时候却出了问题,也就是说你光是陪伴,光是培养他的学习是不够的,一定要培养他的人性。”
李玫瑾教授还建议:学校也需要更多地开展生命教育,让孩子从小感受到,除了知识学习外,人生还有很多重要的学问。“孩子小的时候我们要给他讲生命的意义,什么是人和人之间的东西,到中学以后,我们应该去讨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觉得如果我们在小学到中学通过一些政治讨论,或者老师有意识地精心设计一些课题,让孩子们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也去理解生命的意义,我想会对我们的孩子终生有益。”
■成长经历 曾被关地下室很多次想自杀
在法庭上药家鑫表示,从四岁开始到中学阶段,因为弹琴和学习的问题,他经常遭受父母的殴打,有时还拿着皮带抽打。更有甚者,父亲好几次将他关在地下室不让上楼,直到他做完作业才被放出来。“我很多次都想过自杀,因为除了无休止练琴外,我看不到任何人生希望。”药家鑫说。
上大学后,看到学长们找不到工作、面临生存压力,而感觉非常害怕,心情特别抑郁。药家鑫说:“我和我的家人愿意尽一切可能补偿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愿意赔偿他们的损失,希望政府能给我一次悔过的机会。”
对于儿时生活,今年2月25日,药家鑫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说起。据药家鑫说,他上初中时,因为偷着上了几次网,父亲便辞掉工作专门在家看管他。自此,他出门的时间、与外界接触的对象、每天出门干什么、交什么朋友,父亲都会过问。
■检察官评案 本案原可止于张妙倒地之时
前日法庭上,西安检察院检察官对药家鑫案还进行了审理之外的评议。检察官说:“今天的药家鑫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固然是法律的胜利,但同样也是法律的无奈。本案原本可以止于法律之外,可以止步于张妙倒地呻吟之时,甚至可以止步于撞人后药家鑫惊慌逃逸之后。但正是因为缺乏对生命的尊重,丧失对法律的敬畏,让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瞬间演变成血腥暴力的悲剧。”
“药家鑫案虽然只是个案,但我们却不能忽视现阶段大学生群体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学校、家庭的关注和教育,不能仍停留在物质供给的阶段,而应当走进他们的心灵,倾听他们的诉求,提供更多健康的心理能量。大学生自己,所要获取的也绝不仅是书本的内容和单一的技能,而应当学会充盈精神世界,学会处理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以冷静稳妥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社会更要充当一个积极引导者的角色,让他们在更为和谐优质的公共秩序中生活。”
新闻回放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央视法治在线、华商报、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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