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4, 2011

“鹅城式收费”缺的是服务精神(民生观)

  

“鹅城式收费”缺的是服务精神(民生观)

  宋嵩绘

  最近,河北省石家庄市阀门一厂职工宿舍小区的水费收缴规定备受关注。按照通知,凡是不在约定日期前缴纳水费的,将不再保证居民用水,“已退休、离职人员不知该缴水费数额的,先预缴5年水费,即缴到2016年12月31日”。有居民说,没想到电影《让子弹飞》里鹅城税收到90年以后的情节在自家门口上演了。

  据报道,2005年以前,该小区水费一直由单位负责收缴。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物业管理出现缺失,2005年后居民水费一直处在无人收缴状态。为了解决这一历史形成的、并在继续延续的“麻烦”,管理者想出了如此“过去将来一勺烩”的快捷法门。不少居民对这个“打包收费”很不满:拖欠的水费该收,强迫我们预交是何道理?

  其实,预缴水费本身并没有问题,有不少家庭都在银行或自来水公司预存一部分费用,通过“协议代扣”,省去“月月交”的麻烦。但这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自愿”——居民愿意预缴多少水费是他们的权利。现在这个小区的相关管理部门强行把“权利”变“义务”,不仅不近人情,未免也太过蛮横。

  “鹅城式收费”的背后,暴露的是年代久远的老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这些居民区原来多数是企业单位的职工家属居住区,现在经历了产权变革,从过去的公家所有变成了个人所有。一些企业单位把原来负责的相关物业管理当成了可有可无的“附属工作”,造成了老小区长期的物业管理缺失,甚至出现了水电气等生活设施出了问题无人问津之事。这诸多复杂的“历史问题”,也让企业单位希望引进的现代物业公司“望而却步”。

  老小区面临物业管理新问题,在许多地方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最该思考的,是如何尽快帮助老小区摆脱相关部门不去管、所属单位不愿管、物业公司不敢管的尴尬境地。而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如何直面问题、细致处理,是非常重要的。

  再拿“预缴5年水费”一事为例:如果供水公司能不只强调与工厂的结算关系,尽快推进“计量到户”工作;如果工厂责任部门不是只出规定没有解释,及时回应居民“为何这么缴”、“水费向谁缴”等种种质疑;如果供水公司和工厂都能负起维修管理的责任,而不是让居民全数“埋单”,问题恐怕能得到更有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