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5, 2011

桥上约会 女孩坠亡 昔日“准亲家”对簿公堂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去年8月9日在乐山市区岷江一桥坠桥身亡的21岁女大学生小静的死因至今仍是个谜。为索赔,女方父母先后将小静男友及父母、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昨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昔日“准亲家”对簿公堂。经调解,两个多小时后,当事双方初步达成调解协议。

  女大学生坠桥亡 死因成谜

  去年8月9日凌晨,刚从成都一大学毕业的乐山井研县女子小静与男友雷某,在擅自通过正在封闭施工的岷江一桥过程中,不幸落水身亡。

  小静坠桥是自杀?是意外?还是被人为推下?警方多番调查后,仍无法确定。据了解,小静的老家在井研县一个小山村,出事时她和男友已相恋5年。去年7月,小静刚大学毕业,两人原本计划国庆节结婚。

  去年8月17日,大桥施工方赔付给小静家属8万元;同时,小静母亲卢雪容和雷某父母签订了一份《经济补偿协议书》,约定男方一次性补偿给女方精神抚慰金20000元。协议还声明,因为小静生前买了人身意外保险,保险公司应赔付给小静家属13万元保险金,如果遇到不可抗拒因素,保险公司不理赔,这13万元由男方支付给女方家属。

  之后,保险公司认为小静是自杀,正式给死者家属下达了通知书,除退还部分保费外,其余保险金拒绝赔付。

  当卢雪容拿着协议去找男方时,对方却不愿意支付这13万元。

  为索赔 昔日“准亲家”对簿公堂

  去年10月,卢雪容又将雷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遵守协议,兑现赔付13万元的承诺。(同日,卢雪容又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13万元保险金。)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受理了此案,然而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对签订的《经济补偿协议》理解认识不一。去年11月16日,法院裁定:此合同纠纷的审理要以卢雪容与保险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今年1月20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0万元。卢雪容根据当初与雷某达成的协议,要求雷家支付余下3万元差额作为精神赔偿和丧葬等费用,遭到对方拒绝。2月初卢雪容再次将雷某告上法庭。

  昨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海棠法庭对此案开庭审理。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在法院的调解之下,当事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雷某赔偿原告卢雪容精神抚慰金和丧葬等费用共计2万元。

  成都商报记者 杨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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