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文强案:全国打黑除恶的风向标

  文强案:全国打黑除恶的风向标

  从“打黑英雄”到“涉黑贪官”,文强坦露: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有主观、客观、个人、社会等多方面原因,但主要还是自身主观原因,希望政法干部以自己为鉴,“今后不要再有民警站在这个审判台上”。

  因为文强案,重庆打黑得以成为中国打黑史上的大事件,并波及全国。此后,多个省市大规模开展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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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强案始末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一份159页的判决书,文强被一审判处死刑。

  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月7日清晨,文强见到了自己的大姐和儿子。“自己做了错事,你不要恨社会,要恨就恨老爸。做人要正直,别人给你钱财,千万不能要。”文强对儿子说。

  会见10分钟后,文强被带走。9时,文强大姐文万琴接到电话,得知文强已被执行死刑。

  曾经的“打黑英雄”

  文强,1955年出生于重庆市巴南区(原巴县)。

  1972年1月,16岁的文强下放农村,1977年恢复高考时,他考进四川省公安学校。毕业后,文强被分配到重庆巴县公安局秘书股,不久被提拔为预审股股长。

  1984年1月,文强被破格提拔为巴县公安局副局长,一个月后当选县委候补委员,半年后又获任县政法委副书记。翌年8月,文强被增补为巴县县委副书记,完成仕途三级跳,其时他还不满30岁。

  1992年,37岁的文强被直接提拔为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刑侦工作。

  1997年,重庆直辖后,文强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0年,文强任重庆市公安局正厅局级侦查员,不久后又如愿以偿担任了常务副局长。

  2008年,文强出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在担任常务副局长期间,文强确曾深入一线,亲临案发现场,指挥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1992年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重庆的抢劫运钞车案等,文强都冲锋在前。特别是2000年9月19日指挥抓获中国头号悍匪张君,曾称在张君脸上留下了他的脚印,令当时主管刑侦工作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风头出尽,迎来人生的顶峰。

  据熟悉文强的人描述,文强身高约1.65米,身材偏胖,腰上常系一条LV品牌的皮带,这条皮带也由此不时出现在新闻照片中。尽管皮带造型的时尚感与他的西裤看起来并不协调,但他似乎并不以为意。

  与黑恶势力“结盟”

  渐渐地,一些关于文强的“负面新闻”传来:关于文强灌醉女大学生后将其强奸、不惜花10万元带女中学生去开房、与原重庆歌舞团演员何某是情人等传言,也陆续在小范围内有所流传。但令文强最终走上不归路的,还是因为他与黑恶势力的“结盟”。黑社会头目开设赌场,警察上门查赌竟被乱枪打死。

  1999年下半年,重庆著名的“黑老大”王渝男等8名股东合资,在璧山县白云湖度假村开设“百家乐”地下赌场。为寻庇护,他们先后“搞定”了赌场所在地的青杠镇派出所所长冉勇、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龙蜀渝、一科科长陈渝、总队特业科科长汪德泉,直至治安总队总队长李虹。

  2000年10月2日,白云湖赌场被查后,却在短短半个月之后就重新开放。6天后,赌场再次被穿便衣潜入的警察查抄,一个叫张荣彪的马仔为了保护码房,隔着门板向警察开枪,猎枪的子弹穿过门板从左肩胛骨射入民警王诵伦体内,随即散开成20多块弹片,王诵伦当场身亡。

  当时被上级指派负责查这个案子的李虹,私下让人毁掉了账本和通讯录。一位参与此案诉讼的司法界人士向媒体回忆说,“当时我看卷宗的时候就注意到,王渝男他们开设赌场期间,每天都从码房拿出4万元进行‘活动’,但由于账本被毁,后来法院也没法追查这笔钱的去向。”

  这个案子的结果是,其余4名涉案民警都被判刑,只有李虹的名字未见于判决书。但他后来却因“虚开发票”的罪名被判了6年。李虹出狱后的去向,媒体听到两种说法,一说在江北区开茶馆,一说在沙坪坝区开饭馆。

  知情人透露,李虹是由文强一手提拔起来的,担任治安总队总队长之前,在负责打黑的刑警总队一支队任队长。而据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对媒体的说法,白云湖赌场在第一次被查时,被扣了很多现金和80多辆车,当时打招呼要求放人和退还赃款赃物的,正是文强。

  随着在副局长这个位置上越干越久,对各方面的情况越来越熟悉,资历越来越深,成绩越来越大,文强的思想也一天天改变,行为一天比一天“狂放”。

  2006年春节,文强到“大世界”夜总会唱歌,当即打电话给辖区派出所所长,要求其10分钟内赶到。当他赶到后,文强竟然要求该所长向在场的包房小姐挨个敬酒。“七尺男儿”的所长,委屈落泪。

  重庆警界一位老警察透露,外界历来传言文强是最大的黑帮保护伞,文也曾被调查过,但他以培养黑帮人员作为“特情”、便于警方工作为由“说脱”了。

  “空降兵”发力

  “我也听说我被双规了。”文强曾在公开场合为自己辟谣。关于文强出事的传闻,2008年一开始,甚至更早的时间就有。

  其实,文强已是惊弓之鸟。2008年4月,通知他去开一个什么都不能带的会议,走之前,他对妻子周晓亚说:“如果我下午5点后没回来,就是出事了,你就去桥上把钱都扔到长江里!”

  2008年6月,时任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只身来到重庆,担任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厅级),接替的正是文强的职务。

  王立军出生于内蒙古一个铁路工人家庭,从小练得一身好武术。在警界20多年,以扫黑著称。

  王立军刚抵达重庆,就在2008年7月至9月间,启动了25年来最大打击暴力犯罪、打黑除恶、缉枪制爆专项整治行动。32771起刑事案件告破,9512人被逮捕,以至于重庆市的看守所、拘留所爆满。

  一年的时间内,重庆市警方在王立军的统帅下,一直在摸黑帮的底。2009年3月,王立军从常务副职上扶正,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文强涉黑的问题是王天伦、谢才萍等涉黑团伙的嫌疑人在讯问时逐渐交代出来的。

  2009年8月7日,在北京开会的文强所住宾馆的门被敲开了,进来的是重庆市纪委和公安局的负责人,还有3名警察。这次他真的被双规了。

  讯问8天,就取得他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和强奸罪名的口供。

  文强伏法

  2009年9月26日,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逮捕。

  随后,在文强位于南岸区海棠晓月的豪宅,警察搜出了大量的奢侈品。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8名警察花了8天时间,才将文强家的财物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写了20多页的清单,拉了三大车”。

  那时的重庆,已进行了将近两个月的扫黑行动。据当地媒体披露,已有14个黑恶势力团伙受到打击,100多名骨干成员被缉拿归案,商界富豪黎强、陈明亮等人纷纷落网。

  文强对专案组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们查着了,我就认。”

  水塘中藏匿600万元巨款,就是文强的妻子周晓亚交代的。随同这600万元的巨款,办案人员还同时发现了一本周晓亚记录收钱、放水账目的账本。这个账本,对文强案的突破起了关键作用。

  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说,文强的态度经历了4个阶段,先是抵抗,再是以身体不适、记忆不清来“软抗”,接下来避重就轻谈问题,最后是基本如实交代问题。

  2010年2月2日至7日,一审开庭,文强被指控犯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四项罪名。

  庭审焦点在于下属在春节及文强生日期间向文强送的钱到底是贿赂款还是一般的礼节性馈赠。

  文强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感谢法庭给我和律师充分辩解的机会,体现了我们这个时代民主与法治的精神。

  他说,“我从一个领导走到这里,教训是沉重的。就在这里,我目睹了张君等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受审。而现在,我作为被告人,也站在这里。这种巨大的变化,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身的,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制度约束的滞后等。但自身的原因,才是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希望广大干部,特别是公安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我希望今后没有公安民警再次站在这个位子上”。

  2010年4月14日上午,一审继续开庭,争议最大的赵利明送给文强的“青绿山水图”,被认定为一般仿品。

  2010年4月14日下午,一审宣判,文强因受贿1211万元、包庇纵容5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04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5月13日至14日22时许,二审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文强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客观因素都存在,主观上的因素是主要的,为此,他曾向有关方面作出过深刻的检查,写下过悔罪书。

  2010年5月21日,文强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2010年7月7日,文强被执行死刑。文强的人生是一堂课。

  2010年7月13日下午5时,殡仪馆一个角落的地上,被大塑料袋装着,文强的骨灰已凉。

  点评

  “文强案对某些失职、渎职的国家执法人员将产生极大震慑作用,没有这些人的保护和纵容,黑恶势力是不可能长期支撑下去的”

  一起推动法治进程的大事件

  在重庆“打黑”行动中,文强因收受巨额贿赂、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而落马。文强被执行死刑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认为,文强被判死刑,显示了中国打黑除恶的决心和力度。

  因为文强案,重庆打黑得以成为中国打黑史上的大事件,并波及全国。此后,多个省市大规模开展打黑,中国地方政府第一次承认存在黑社会。

  长期以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纵容、放任有组织的犯罪活动,致使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比较活跃。

  “文强案对某些失职、渎职的国家执法人员将产生极大震慑作用,没有这些人的保护和纵容,黑恶势力是不可能长期支撑下去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宏指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针对的是公众的日常生活,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极大,因此,必须严厉打击。

  此后,中国的“打黑”行动已从地方实践上升到国家层面。全国“打黑办”近日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既是黑恶犯罪的活跃期,也是打黑除恶的关键期,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据全国“打黑办”披露的数据,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453起,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382起,法院一审判决330起,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保持强劲势头。

  伴随重庆打黑除恶的,是重庆公安系统严厉的吏治改革和肃警,是一系列制度建设,无论是交巡警改革,或者是170多个派出所所长异地调动,都体现了重庆警务改革回归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在国内颇为罕见。重庆市政府也为此积极埋单,不但支持了公安队伍的扩容,而且投资12亿元建立校警模式。

  黄京平指出,文强曾作为承担“打黑”任务的警界高官,如今被判死刑,不仅对“打黑”具有重要意义,对中国司法队伍自身建设也是一个警醒。

  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力分析称,黑社会性质组织寻求保护总是有规律的。最初,这些黑老大寻求庇护的可能是一般民警,后来通过民警这块跳板,一步一步躲到了更高级别警务人员的伞下。而这个过程,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实力增强、渗透力也越来越强的过程。

  文强案审理期间,2010年4月21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公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提出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案件,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舆论认为,这一条令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关于“打黑除恶”行动的未来走势,法学专家指出“不可掉以轻心”。

  黎宏表示,目前中国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是吸取了西方与有组织犯罪的斗争经验,防患于未然。

  文强案既是全国打黑除恶的“风向标”,也表明了政府打黑反黑的决心,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由于该案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文强被判死刑将对中国未来的社会秩序、法治进程产生积极影响。

  (整理 焦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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