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赵作海案:触动司法公正神经

  赵作海案:触动司法公正“神经”

  四面八方赶来请赵作海维权的求助者,无疑怀揣着这样一份无从泯灭的申冤期盼:顺着赵作海这块闻名全国的“惊堂木”,就能按图索骥,最终找到一位“青天老爷”

  回访

  赵作海结婚暂不想维权

  法治周末记者 莫静清

  赵作海2011年元旦大婚。

  赵作海女友,此前被蔺文财和段铁岭痛斥为“有夫之妇”的李素兰,在2010年12月初,与前夫办了离婚手续。

  随着李素兰“恋爱”身份的合法化,4人的关系在蔺、段单方面看来,“可以允许”尽释前嫌。蔺文财当即撤了告李素兰“诽谤”的状子。

  蔺文财是赵作海维权的幕后推手,自称为赵作海的法律启蒙老师;段铁岭则自称是老赵的忘年铁哥儿们。

  2010年12月24日,因段铁岭的案子复庭,一个多月来,4人在河南开封首度会合。

  蔺不再义愤填膺地直呼李素兰全名,改回了“老李”,段铁岭也不再咬牙切齿喊着“那个女人”,又叫回了“嫂子”。

  段铁岭不会再半路撂李素兰下车,李也就不再给段吃赵家的闭门羹。如今李素兰有事找段铁岭,又可以手机听响一声便挂断,段会自觉打回来。

  当日,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作出判决。赵作海公民代理的第一起案件,败诉。

  出来法院,4人找了个饭馆一起吃了午饭,还喝了点酒。兴之所至,蔺文财对李素兰说:“老李,你结婚的时候我们不会放过你。”言下之意,是赵李大婚当天,要灌醉李素兰。

  赵作海的新生活中,与他联系最为频密的3人之间,关系似乎修复如初。

  餐桌上老赵没提今后维权合作的茬儿,蔺文财也就没问。

  但12月26日,邻居给李素兰讲了网上一篇新近报道,再次搅坏了表面的和平。

  这次,赵作海也生了气。

  是惊堂木不是青天大老爷

  李素兰找来邻居给《法治周末》记者念了报道标题:“赵作海元旦后再出江湖、与老婆联手开维权夫妻店。”

  “我今后的目标还没定,他(蔺文财)就都给安排好了。”李素兰穿插着当地土话痛骂蔺文财,“他一介入,我们就不团结。”

  巧的是,蔺文财也称正是从这篇报道里,了解到赵作海未来的维权打算:“听李素兰对记者说,她们好像要单干。”

  就此,蔺对《法治周末》记者表了态:“这是好事,我们维权的路上又多了两个人的力量。赵作海一直是自由的。以前他要跟着我学法律维权,我就带着他;后来他不想跟了,我就不带着他,现在他能独立单干了,我替他高兴。”

  对于两人最初的合作起意,赵作海此前对媒体说的却是:“是他主动来找我,我又不缺吃穿,65万元够我用到死。”

  听说蔺文财对媒体屡次称自己是他的法律启蒙老师,赵作海有些不屑,“我就叫他蔺文财。”赵作海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现在,老赵听到“夫妻店”的提法很是生气:“不是说我们和好了,又发布谣言了,看了以后很生气,这是败坏声誉。”赵作海顾不上消息源,脾气一上来,径自对着报道抱怨。

  李素兰称12月24日她和赵作海去开封参加开庭,是被骗着去的。赵作海倒是对《法治周末》记者承认,去开封前,知道段铁岭案子开庭的事。

  总之,对于李素兰的生气,蔺文财似乎毫不知情,他还计划着元旦去给赵作海贺喜。

  一个多月前,2010年11月7日,蔺文财一手策划的赵作海全国维权之旅刚刚满月,正进行的火热,被老赵女友李素兰在河南老家“偷卖玉米”搅乱。村干部鸡毛飞电,赵作海着急要赶回家,维权之旅止步四川。

  以此为节点,此前赵作海和蔺文财一起,共代理了两起案件。段铁岭的案子正是赵作海代理的第一个案子。两人因此结识。

  据段铁岭介绍,21年前,段的母亲在开封开旅馆,被合伙人的女儿等6人打死。

  段家儿女为此案奔走多年,最后只有其中一名当时年仅14岁的打人者被判一年,其他人均未获惩罚。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初发回重审。

  今年7月,段找到了赵作海家,其后在赵家撞见了先两个月到来的蔺文财。

  赵作海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第一次上庭,只说了4个字。“不打了,走!”因变更诉讼请求被法院拒绝,蔺、赵二人当庭退席。

  蔺文财事后承认,赵作海说的4个字,当时是他设计撺掇的。

  此次开封复庭,蔺文财称老赵庭上也说了话:“老赵说,女审判长变成男的,是错误的。”

  “这次的话是老赵自己想说的。”蔺表示。同在庭上的段铁岭则称没听到老赵开口。

  总之,在包青天昔日扬名地开封,老赵代理的第一起案件,输了。

  没人奢望,赵作海是青天大老爷。甚至连其幕后推手“蔺文财”也称,“赵作海不识字、不懂法,他只是一块惊堂木”。

  而四面八方赶来的求助者,无疑怀揣着这样一份无从泯灭的申冤期盼:顺着赵作海这块闻名全国的“惊堂木”,就能按图索骥,最终找到一位“青天老爷”。

  这些求助者中,包括江苏邳州市人民法院已退休的一级法官吴夫增。

  吴夫增称自己两年来为维权,已经尝试过所有申诉途径,但仍无果。“我不会穿着法袍上访,但我可以找赵作海,就是希望借助他的明星效应,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11月8日一清早,蔺文财送赵作海从四川飞回河南,保卫赵家粮食。此后两星期,老赵掉了链子,行踪不定。

  法官吴夫增至今没能和赵作海碰上面,最后只得委托蔺文财一人代理此案。

  实际上赵作海和李素兰回了家,但赵的手机无人接听。到2010年12月27日,赵作海的手机状态,显示已停机。

  谁掌握了老赵,谁就拥有话语权。现在蔺文财也称,和赵作海的维权合作能否继续,还得看李素兰的意思。这场争夺中,核心人物赵作海,是最无需说话的一个。

  结婚不想大操办

  2010年11月下旬,蔺文财专程赶到河南找老赵。蔺文财拿一份印有李素兰户口信息的纸页,给老赵看:“李素兰还没离婚,你和有妇之夫一起住,是违法的。”

  一直被人带着走的赵作海,在李素兰这件事,出乎意料地异常坚持。

  把赵作海说急了,他冲口而出:“我坐了11年冤狱,老婆被人抢走了,别人不违法。现在我抢别人的老婆,就违法了吗(赵作海前妻在其入狱后不久改嫁)?”

  蔺文财听到老赵说出“抢老婆”的话,很是失望,称灰了心。在李素兰的问题上,蔺始终将之放至法律高度上解析。“一个违法的人怎么能够替人维权?我和老赵说,你不把李素兰的事情解决了,我们就先不要合作了。”

  李素兰以乡间插木棍的方式,毫不掩饰对蔺文财的憎恨。“我离不离婚关他什么事,我和老赵的家事,他老拿来炒作捣乱,和他永远不会和好了。”

  对于即将到来的婚期,李素兰称被蔺文财在媒体上的胡说八道,倒了胃口。“婚事不办了,爱咋弄咋弄。”

  赵作海则说,不想大办的原因,按照农村的说法,还是节省一点,不要不必要的浪费。“也不下请帖了,不好要别人的钱。如果硬要来,来的都是客,就简单一点,一起吃个饭。”

  元旦儿子们会回来,但不会都回来。“在外打工,不干满结不了账。”

  2010年7月,赵作海大儿子的婚礼很是风光。蔺文财当时误听为老赵结婚,带了两百元钱和两条云烟前来贺喜。如今老赵真要结婚,蔺文财想了想:“不送钱了,打算送他法律书。”

  老赵的铁哥儿们段铁岭则打算包两百元红包。“和其他朋友一律对待。”段铁岭说,“我朋友多。”

  给儿子结婚盖房等开支后,赵作海65万元的国家赔偿,还剩下40万元。

  段铁岭说,老赵要结婚了,祝愿他从此过上幸福生活。

  回放

  赵作海案

  法治周末记者 莫静清

  2010年4月,因无钱医治瘫痪,被谋杀的“死者”赵振晌出现在老家———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

  赵作海的姐姐马上到监狱看望“杀死”赵振晌的弟弟。“我姐和我说,她在大街上看到赵振晌,她说你如果真杀了他,他怎么还会出现在大街上。”已经58岁的赵作海听了很是激动,眼泪当即掉下来。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没有杀他,他一定会再出现。”赵作海事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这起冤案11年后终于真相大白。

  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振晌的侄子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叔父赵振晌于1997年10月30日离家后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

  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

  1999年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共作9次有罪供述。

  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的上述判决。

  2010年4月30日,赵振晌回到赵楼村。经调查,1997年10月30日夜,赵振晌携自家菜刀在杜某家中向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自行车,带了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以捡废品为生。

  2010年5月5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2010年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递交了对赵振晌身份确认的证据材料。

  2010年5月8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审委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

  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2010年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由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海萍亲手交付给赵作海。

  2010年6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登门赵作海新家,鞠躬致歉。

  点评

  谢鹏程 健全司法公正保障机制

  赵作海案暴露出我国保障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中存在一些漏洞

  2010年发生的赵作海案与5年前发生的佘祥林案如出一辙,暴露出一些司法人员在司法理念和把握司法公正的标准上存在偏差,也暴露出我国保障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中存在一些漏洞。只有深刻总结赵作海案件的沉痛教训,科学地构建和运用司法公正的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才能防止这样的悲剧重演,至少要降低其重演的频率。

  在司法公正的评价标准上必须形成共识。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是司法公正的实质标准。一切冤假错案都是由于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的错误造成的。

  近年来,我们强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有机统一,却缺乏解决两者冲突规则;我们强调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却没有明确三者退让或者克减的限度。

  我们必须承认,在具体历史条件下,司法人员对案件事实真相的认识和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的认识能力也是有限的。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奉行“疑罪从轻”原则,这是一种理性的平衡,但实质上是以牺牲人权为代价的,体现的是一种打击犯罪优先的司法观念。在此原则之下,人们宁可“错判”,也不愿“错放”。然而,“错放”只是一个错误,即把一个有罪者错误地放到了社会上去,而“错判”很可能是3个错误,即在错误地处罚一个无罪者、放纵了一个真正的罪犯、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在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我国宪法和法律已经规定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但在体制和机制上与相关两个国际公约的要求相比,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官的独立审判能力和职业保障两个方面。

  司法公正靠完备的诉讼程序,程序的周密性、程序的刚性和证据制度。在我国,钻程序的空子、“走程序”和“证据服从案情”等现象是程序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一种反映。

  司法公正靠卓越的职业素质。建设具有卓越职业素质的司法队伍,靠选拔机制、培训机制和惩戒机制。

  同时,司法公正要靠充分的职业保障,中立是公正的前提。司法机关不与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利益联系,任何一方的胜败都不与司法机关发生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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