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杜疆鸣 通讯员 代凌 周静)农七师男子与酒友把酒言欢,散席时,酒友将其安全送回家,事后却因该男子自行外出被冻死,法院判决五名酒友共同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今年3月25日晚九点多,农七师130团职工王斌在奎屯与朋友饮酒后赶回团场。当王斌到朋友翟新家时,看到翟新在请朋友喝酒,随即也参与喝酒。
王斌饮酒期间,女儿给王斌打电话,得知其父还在喝酒时,劝说王斌不要再饮酒。对于女儿的劝说,王斌并未理睬仍然和酒友饮酒。
晚上十点多,散席后,翟新等五名酒友见王斌已醉,考虑到天黑路滑,便派两名酒友将其送回家,酒友将王斌送回家后离开。
翟新等酒友虽然很细心地将王斌送回家但依旧没阻止悲剧发生。
次日上午,130团辖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发现一具男尸。经当地民警调查发现,该男子正是王斌。经相关部门现场勘察后作出结论,王斌酒后外出,意外跌入路基下的雪水坑中被冻死。
王斌意外冻死,让其家人无法接受。王斌家人认为,王斌的意外死亡,五名酒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五名酒友明知王斌已饮酒,但当王斌与他们同饮时,未尽劝阻义务,导致王斌被意外冻死。遂将王斌的五名酒友一同告上法庭。
8月9日,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对此案进行审理。
庭审中,王斌家人要求,五名酒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共同承担王斌的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14万元。
而翟新等酒友却认为,王斌生前就喜欢喝酒,事发前主动加入他们的酒席中,他们也未对王斌强行劝酒。散席后,两名酒友将其安全送到家中,“作为酒友,我们尽到了注意义务”。
翟新说:“王斌作为成年人,我们对他也没有监护责任,况且他是在他们将其安全送回家后,自行外出发生意外的,应与我们无关。王斌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王斌和其酒友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斌在他处已喝过酒,遇到翟新的宴席又主动参与其中,他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应意识到过量饮酒的危害而自我控制。但他没有把握酒量,也未听女儿劝阻,王斌应承担整个事件的主要责任。同时,五名酒友依旧需要对此事承担相应的责任。
近日,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斌的五名酒友共同承担王斌死亡10%的赔偿责任,共同支付王斌家属2.7万元。
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法官认为:王斌来到翟新家中时,五名酒友均发现王斌已在他处喝过酒。按常识,此时王斌的辨认力和控制力已低于常人。在王斌参与饮酒时,酒友应预见到过量饮酒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采取必要的、适当的方式阻止王斌在此饮酒,避免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所以,五名酒友应对王斌的死承担责任。
另外,五酒友辩解王某是在其安全送回家后,又外出而被冻死的,与酒友之间无因果关系,法院对此辩解意见不予采纳。法院认为,酒友安全送王斌回家是同饮者应尽义务,不能作为五名酒友不予承担责任的理由。
五名酒友发现王斌已在他处饮过酒,其控制力已低于常人,但仍未采取必要的、适当的方式进行阻止,而任其加入酒席,五名酒友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五酒友将王某护送回家,是作为酒友在王某已过量饮酒后应当尽到的注意及安全保障义务,不能成为五酒友不予承担责任的免责事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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