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6, 2011

地标建筑群最高250米左右

  昨天,苏州市规划局发布公示,苏州市平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又有新调整,和2009版《苏州市平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相比 ,新版的规划在用地布局、部分道路线性及宽度、中心区建筑高度及空间形态、容量指标进行了调整优化。新版规划调整公示自今日起至4月16日结束,市民可以登录苏州规划局网站查看并留言。

  为“四大中心”调整用地

  根据新版规划调整,为落实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社保中心及市建设招标中心“四大中心”的建设,规划调整将平泷路北侧、江坤路东侧6块行政办公及文化娱乐用地调整为4块,并相应调整规划指标。将芒种街北移,取消处暑街,相应地拓宽莲影街(城北东路北)至30米,齐溪街(城北东路北)至20米。

  将城北路北侧、江乾路西侧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将锦莲河北侧、江天路西侧的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医院用地,并相应调整指标。将江乾路西、平泷路北的文化娱乐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

  配套桃花坞综合整治

  根据新版规划调整,为配合桃花坞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配套项目,将位于江星路东侧、平海路南侧地块的商业办公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同时用地指标做相应调整。考虑到回民聚居的宗教信仰及民族习俗等问题,将平河路北侧、江宇路西侧原公共绿地调整为宗教用地。

  将平泷路南、江乾路东4幅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合并为2幅用地,并将东侧幼儿园调整至地块内,取消南北向东升路。将城北东路北侧、江乾路东侧2幅商业居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将江宙路东、城北东路北侧地块调整为公园绿地。将人民路东侧、平海路北侧绿化用地调整成办公用地。将苏站路南铁路用地调整为商业与办公用地。

  标志性建筑制高点250米

  作为苏州市城市副中心,为着重突出制高点的中心形象,规划调整将平江新城标志性建筑群制高点提高至250米左右,周围高层组群提高至150米-180米,着力打造新城中央商贸区核心区的地标建筑群。

  根据规划调整,城北东路南、人民路东地块建筑高度提高至150米,并要求其塔楼的形式采取两栋点式,以减少对周边建筑的视线遮挡。将城北路北侧、江乾路西侧商业居住混合用地的建筑高度由原来的24-50米调整为不高于100米。平泷路北、江坤路东行政办公用地的建筑高度调整为150米。

  王怡径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