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0年冬天本市将“看天供暖”,如果连续三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就将立即供暖。另外,今年实施热计量收费改革的小区,也会按改革前的水平进行测算,不会增加居民的经济负担。
2010年冬季是实施《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后的首个采暖季,将推出签署采暖合同、入户收费等多项新举措。中国气象局日前又依据目前气候状况,做出2010年冬季有可能出现低温现象的预测。2010年4月开始实施的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将“看天供暖”确定下来,明确规定市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为保障居民今冬不受冻,市供热办要求各区县提前做好准备,全市所有供热设施在10月底前做好所有准备,随时可正式供暖。10月开始,市供热办将与市气象局密切合作,启动天气气温变化趋势的会商机制,进入11月后,日平均气温如连续三天低于5℃,将立即供暖。
目前全市各区县均已启动新版《供热合同》的签订工作,居民用户的供暖费将由供热企业直接收取。一旦发生供暖纠纷,居民可直接找企业反映,企业负责帮助居民解决。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供暖的标准室温,室外日均气温在-7℃以上,室温不得低于18℃,这比往年的室温16℃高了2℃。低于规定温度,供热企业将视情况按比例退还供暖费。
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居民2010年冬季供暖费不会上涨,施行热计量收费改革的居民小区,也会按改革前的水平进行测算,不会增加居民的经济负担。2010年新建竣工投入使用的公建和居民小区,将实行热计量收费,面积约为1000多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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